3户债权招标公告
3户债权招标公告
重庆西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转让补登公告
因该项目在挂牌中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报价为20000万元。现按规定补登7个工作日公告。
一、资产描述
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重庆西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详见下表:
序号 | 借款人/债务人 | 债权本金余额(元) | 累计欠息(元) | 本息合计(元) | 担保情况 |
1 | 重庆中钢物流有限公司 | 218,750,000.00 | 41,957,411.96 | 260,707,411.96 | 1、江北区海尔路825号2幢,仓储用房,面积:59009.7㎡,权证号:103房地证2014字第14819号; 2、江北区海尔路825号4幢,仓储用房,面积:8626.59㎡,权证号:103房地证2014字第14825号; 3、江北区海尔路825号2幢负一层负二层,车库,面积:24571.37㎡,权证号:103房地证2014字第53186号。 4、重庆中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袁胜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 | 重庆西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42,935,798.94 | 8,879,113.10 | 51,814,912.04 | 1、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888号成都(国家级)经开区C2(栋),车库(面积:784.04㎡)及办公用房(面积:2754.32㎡),权证号:龙国用(2013)第2444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号。 2、贵州省六盘水市东至园区五号路(南至飞达路,西至用地红线,北至红桥路),工业用地,面积:78177.66㎡,权证号:黔钟经国用(2011)第0288号。 3、重庆中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袁胜祥、程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3 | 重庆西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庆瑞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共同借款人) | 254,858,096.21 | 22,968,034.63 | 277,826,130.84 | 1、重庆协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2、重庆西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3、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4、重庆再生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5、重庆袁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6、重庆瑞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7、重庆绿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8、重庆中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袁胜祥、程玲、重庆绿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合计 | 516,543,895.15 | 73,804,559.69 | 590,348,454.84 |
(上述债权基准日为2019年5月6日,实际金额、到期时间、担保情况等以合同约定和法律文书为准)
竞价起始价为200,0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30,000,000.00元。
注:
1、本项目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并经转让方后置审批后确定受让方,竞价会结束后,重庆联交所将最高报价函告转让方,转让方在收到报价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最高报价进行审批并书面回复重庆联交所是否成交。审批通过后,该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即为本次标的物转让的受让方和成交价格。
2、债务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与原债权人自愿达成的不影响标的债权金额的额外远期补偿协议项下权益,不是标的债权的从权利,与本次债权转让无关,债权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不对此享有权益。
3、本次转让的债权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可按程序向转让方咨询。
二、挂牌时限及注意事项
1、本次债权转让的挂牌期自2019年8月2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止,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办妥报名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2、本次债权项目的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和代理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重庆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交纳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交款账户及方式以报名时重庆联交所通知为准)。《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B、《受让申请书》(加盖鲜章)。
C、签订《互联网竞价实施方案》(加盖鲜章)。
4、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交易价款组成部分(若未被确认为受让方,保证金无息返还)。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收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一)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二)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因受让方原因逾期不交剩余价款、逾期不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四)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况。
6、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即重庆联交所公布交易结果日到重庆联交所领取《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在领取后1天内,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一次性缴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7、竞买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三、竞价会信息
互联网竞价相关事项详见意向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签订的《互联网竞价实施方案》。
报名联系人:方兴
报名电话:***-********177*****915 QQ:********06
报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19楼
公告人: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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