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田面源污染监测点建设招标公告

2019年农田面源污染监测点建设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工作,按照《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污染源普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农发〔2018〕127号)要求,我区需开展农田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经请示局党组会同意,我区农田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三方机构开展建设及基础采样工作。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竞标,现将本次竞标采购有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建设标准。监测点建设标准按照2014年农业部试行规范《农田面源污染监测技术规范》、《水田地表径流面源污染监测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水旱轮作地表径流面源污染监测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进行。

(二)建设地点

青白江区弥牟镇曙光村

(三)具体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及监测设备购置,按照《水旱轮作地表径流面源污染监测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完成9个田间监测小区、径流收集池及配套设施设备(集雨器、冰柜、量筒等)的建设。

2. 完成基础土样(风干基础土壤、新鲜基础土壤)的采集、送检、化验等,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省级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实验室质量认证资质(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包括资质认定参数附表),认定参数应至少包含土壤6项指标(有机质、全氮、全磷、Olsen-P、有效钾、pH)、农产品样(全氮、全磷、全钾)、水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总磷、溶解性总磷、pH)。

(四)建设期限

中标之日起至2019年11月上旬完成

二、报名、比选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8月7日17:00农科大厦902室

(二)比选时间 2019年8月8日15:00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三段农科大厦11楼区农林局第二会议室。

三、比选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并投递标书的方式,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四、比选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委托有【具体建设内容2】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五、竞标须知

(一)投标控制价:本项目的项目经费共计17. 5万元。

(二)以此资金作为招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为废标。

(三)按时间节点、按质量要求完成。

(四)各竞标人参加邀标会议的投标代表人数为1-2人。

(五)该项目中标结果当场公布。

六、投标资料

(一)具有相应的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新成立不足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的供应商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2、成立时间超过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的供应商提供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年内)或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同时应提供审计单位相关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人员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提供签署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明、主任会计师身份证明,合伙人签字的需提供合伙人身份证明等。

(五)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六)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一览表和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七)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八)报价文件

(九)项目实施方案。

注: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携带原件备查,如因未携带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以上资料必须装入档案袋加以密封,正副本各一份,标书一旦投出不得更改。

七、投标截止时间

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14时。

八、付款方式

建设项目完成,经我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九、联系方式

单 位: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何 勋

联系电话:***-********

地 址: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三段农科大厦9楼902室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日

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14%

14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100

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与相关证明资料应证后方能认可,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技术人员配置24%

24分

技术人员配置:拟派往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中级职称的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高级职称(高级以上)的一个得4分,最多得16分;所有农业技术推广技术人员配备最高得分24分。

查看响应文件,提供相应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核查。

3

技术合作协议10%

10分

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良好合作关系,在项目完成后提交的相关报告中能体现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提供技术合作协议得10分。

提供原件核查

4

项目业绩18%

18分

2015年以来从事过农业类试验示范业绩,每具有一个合同金额10万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8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核查。

5

项目实施方案32%

32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要求方案认识深刻、定位合理。最优得32分,较好得20-25分,一般得13-19分,不可行的不得分。

以比选文件为准

6

磋商文件

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面源污染 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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