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打击犯罪合成作战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二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打击犯罪合成作战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二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打击犯罪合成作战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二期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打击犯罪合成作战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二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CCX-2019-0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禹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房山分局打击犯罪合成作战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二期改造
计划工期: 60个日历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金额:67.4万元(人民币)(最终按照结算评审审定金额拨付资金)
评分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政采[2019] 404号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经营状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 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被列为失信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20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02日 09:00至2019年08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审查资料合格后,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20日 13:30至2019年08月20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2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908022019080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项目。

磋商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凡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财务联系方式: ***-********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

标签: 基础设施 犯罪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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