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贤区海湾镇场中路(五四支路至诺华公寓)道路综合整治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海湾镇场中路(五四支路至诺华公寓)道路综合整治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19-z9077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整个施工周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保修期阶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本项目最高限价310.57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 6、交付日期:135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02 14: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09 14: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彩色)。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0214:30:00至2019-08-0914: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购买时间:2019年08月02日至2019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9:00到11:30,下午13:30到16:00(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2)购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2288弄恒龙金尊709室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且不符合公告要求的磋商响应报名将被拒。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20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8月20日下午13:30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2288弄恒龙金尊709室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2288弄恒龙金尊709室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③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 3G或 4G 上网卡、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④修改GBQ5文件的加密锁。⑤项目负责人以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7天内打印有效)。(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半年,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对磋商文件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主动或根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以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供应商提供的真实有效且盖章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3.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城镇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海农公路1358号 | 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2288弄恒龙金尊B座709室 | 邮编: | 201419 | 邮编: | 201499 | 联系人: | 许大江 | 联系人: | 孙梦怡 | 电话: | 186*****128 | 电话: | 139*****944 | 传真: | / | 传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