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河医院DNA倍体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海河医院DNA倍体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海河医院委托,天津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海河医院DNA倍体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DNA倍体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RTZB2019-B049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项目内容:DNA倍体分析系统采购
项目预算:19.9 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阶段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18年度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8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 09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 至 16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津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7号增2号国际会馆2-2202)。
3.招标文件售价:200人民币/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现金购买)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天津市海河医院会议室(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双港镇)
八、开标时间:2019年8月12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天津市海河医院会议室(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双港镇)
十、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7号增2号国际会馆2-2202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300074
联系人:张老师
开户名称:天津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水上村支行
账号:0302 0704 0930 0098 92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双港镇
(三)采购人联系人:萨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十二、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8日。
天津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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