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云翔拓展基地29A-02A地块共有产权保障房室外雨污水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嘉定云翔拓展基地29A-02A地块共有产权保障房室外雨污水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招标文件、实物量清单及图纸请自行下载,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并在报名时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报名时作为报名附件上传(外地企业必须已办理进沪备案) 联系人:项目商务经理陈明 186 1622 8398
标 前 附 表
招标单位 |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建设单位 | 上海孚嘉置业有限公司 | 承包方式 | ||||
工程名称 | 嘉定云翔拓展基地29A-02A地块共有产权保障房项目 | |||||
工程地点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裕路以东,嘉年路以南,翔江公路以北,惠柏路以西 | |||||
结构类型 | 地库框架结构,住宅楼剪力墙结构(含预制构件装配率40%) | |||||
建设规模 | 规划总用地面积:27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530平方米 | |||||
要求标准 | 质量要求: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安全文明要求:达到《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合格标准、上海市安全文明工地 | 投标保证金 | 50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 |||
招标范围 | 报价方式 |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 ||||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 月 日 时 | 地点 | 中建系统招采网:云筑网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 月 日 时 | 投标书递交地点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胜辛南路718号中建八局项目部 | |||
开标时间 | 2019年 月 日 时 | 地点 | 中建系统招采网:云筑网 | |||
询标时间 | 另行通知 | 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新金桥路1599号东方万国企业中心B2栋5楼 | |||
勘察现场 | 投标人需自行勘察现场,招标单位认为投标单位均已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勘察后编制的投标文件。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明:15122888474 |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合同分包内容相对应的施工资质企业 | 合同形式 | 附后 |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档(U盘拷贝即可)一份(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 投标注意事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施工分包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情况
1 经招标单位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嘉定云翔拓展基地29A-02A地块共有产权保障房项目 。
2.2工程地址:上海嘉定区南翔镇惠裕路以东,嘉年路以南,翔江公路以北,惠柏路以西
2.3 建设单位:上海孚嘉置业有限公司 。
2.4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8672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330m2,地下建筑面积:17808.1m2,最终面积以确定的规划报批方案数据为准。
2.5 结构类型:地库框架结构,住宅楼剪力墙结构(含PC构件装配率40%)。
2.6 其他情况介绍(工程的性质、背景、现场环境等):本工程主要包括1层地下室车库、7幢1~19层住宅、2幢1~2层物业用房以及K站、P站、垃圾站等配套用房。
第三条现场情况简介
3.1 现场场地:本工程占地面积27100 平方米;
3.2 现场临时设施情况:现场办公区、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生活区满足正常使用条件。
招标人协调材料堆放场地,材料仓储所需的临设由投标人自行搭设,材料仓储的临设不许使用易燃材料搭建,材料由投标人自行保管。
3.3 办公及生活区设置:招标人仅提供投标人工人宿舍,不提供投标人办公室及仓库等;工人宿舍由招标人根据现有工人生活区房间数量及其工人人数综合考虑后统一分配,投标人不得有异议;若现有工人生活区房间不足,投标人自行安排住宿问题,其费用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
第四条招标要求
4.1 本工程采用公开 方式招标,确定1 家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4.2 招标范围: 根据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国家/上海市(区)相关规范等要求完成室外雨污水专业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系统、废水系统、雨水系统(包含雨水回用池)、各系统出入红线管道及接驳、市政管网接驳(包括格栅井、沉砂池)等工程所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 对涉及整个工程规划红线内接市政雨污水检查井至红线外的市政雨污水排水管道的全部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施工,包括与之有关的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红线内市政管道的检查,以及工程深化设计(若有)、材料采购、照管、加工、包装、运输、装卸、场内多次搬运、施工、安装、开槽补槽、洞口封堵、防火封堵、系统维护、检测及调试(含第三方检测),成品保护,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清理及工程移交前清理,,市政排水许可的办理,工程资料编制、整理及上报,工程保修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规定所涉及的与室外排水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与服务。
2)在施工图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排水(室外雨污水从红线外第一个市政检查井开始),包括土方开挖、排管、闭水验收、回填压实(含场地平整)等,并保证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前完成管网施工、市政排水接口并正式通排水;
3) 包括与其他施工建筑出墙管的接驳口预留、污水与城市管网的接驳、雨水就近排入河道和进入雨水回收机房的接驳、与景观绿化包括水景等排水的配合,与市政驳接开口(其手续费用投标人自理)。
4)室外雨污水施工界面:
A、排水系统与市政排水管网的界面:接至红线外第一个市政污水井。
B、与各栋楼的界面:预留各栋楼管道的进井预留接口。
C、雨水机房自来水补水与给水安装的界面:补水管道接至出雨水机房1米。
D、回用管道与其他专业的界面:回用管道接至出雨水机房外墙面第一个阀门(距外墙套管1米范围内)。
E、与电气安装专业界面:电气专业只提供一路总电源,和一个电源箱,电源箱的出线端起由雨水专业负责,控制柜等均由雨水专业负责。
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有权调整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投标人无条件予以配合。4.3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4.3.1 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质量评定的合格等级,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且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招标人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工程总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条款。
4.4 开竣工日期:总日历天数71 天,计划于2019年12月30日 开工至2020年3月10日 竣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开竣工指令单为准;
以上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1、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2、不利的条件(含政府因素停工等,但不可抗力除外)。
4.5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本工程须达到《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合格标准、上海市安全文明工地,并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职责,保护好施工区域的水质量、土地质量、空气质量及社会环境质量等,对施工区域动植物和植被、水源及生态环境负保护责任,作业过程中要严格作业废料(污水、污油、电缆、包装纸袋等)、生活垃圾等的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6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与管理:
4.6.1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无 ,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施工内容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模板、木方、砖砌块、砂浆、砂石料、HDPE双壁缠绕管、铸铁井盖(带LOGO标识)及井座、成品检查井、铸铁雨水口、镀锌钢管、PPR管、套管、水泵、水箱、控制柜、加药装置、阀门、电焊条、氧气、乙炔、生产辅助用料、各种防火封堵材料、灭火器、工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动工具以及其他所需使用的材料等等)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其材料采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产品检验报告、材料采购、运输至工地现场、卸货、仓储及保管,以及其他一切不可或缺的工作。
投标人所提供材料及机械设备,未尽条款或事宜详见招标清单:《实物量清单计价表及说明(室外雨污水专业分包工程)》。
4.6.2 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要求:
⑴ 所供材料品牌必须在国产优质品牌内选择。
⑵ 管材:(详见所附图纸)
A、所有管材、管件的壁厚、外径及物理、化学性能均需达到国标要求。
B、管材、管件的连接应保证室外排水系统的严密、耐压性,管材与同材质的管件须同一品牌、规格。
C、车行道上的检查井采用铸铁过车井盖,人行道下和绿化带内的检查井采用铸铁井盖,盖上应有招标人专门设计并签字确认的LOGO标识,严格按检查井的类别标有污水、雨水等字样。
D、管材、管件上应有以下永久标志:生产厂名称和商标、公称内径、材料等级等。
E、所有的雨、污水检查井的井圈、盖采用与管道匹配的成品(井盖样式需经甲方确认并定制)。
⑶ 按上述1、2条及图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样品一套:各类管材各30cm、铸铁井盖、铸铁雨水口各一套。
4.6.3 室外排水管网施工:
1、一般要求
⑴ 所有送抵工地的材料及配件均须为全新的。
⑵ 施工前的材料需包装保护。
⑶ 室外排水管网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地方规范要求。
2、质量保证
所提供的材料及附件除招标人指定外,其余须采用国产优质品牌,最终须通过招标人确认;管道及管件规格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检查井等构筑物必须按相应规范施工,土方开挖、垫层、混凝土结构、砖砌体按主体施工的报批报检程序实施。
3、资料呈审:需提交完整的产品资料和样品测试证明书、钢筋检测、混凝土试块检测等质量证明文件以供审批。
4、产品:管道及配件
a 所有管道及配件应符合图纸中的相关要求、管材、管件厂家一致,选用国产名牌优质产品,最终须通过业主确认。
b 所有管道及配件的敷设须严格依照图纸中的相关内容和国家相关的规范。
c 投标人须对所有管材、管件进行保护工作,保管费及受损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d 当室外排水管施工完成时,应提供足够及适当的保护措施,以防损坏或受其他因素包括建筑工程及天气的影响,为此提供所有保护措施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e 所有由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储存、管理或由于未提供妥善保护而造成损坏的室外排水材料将被退回,并需更换全新及相同的室外排水材料;为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f 投标人需保证安装室外排水管网时,严格遵守制造商的安装守则。
上述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由双方材料人员共同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后,由投标人负责卸货;投标人的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应先到招标人进行登记。
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和有关国家/上海市标准要求采购或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机械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对材料、机械设备质量负责;若投标人未按设计和有关国家/上海市标准要求采购或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机械设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3天内将其退场处理,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经济损失与一切责任,且工期不顺延。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标,投标时必须注明所选品牌,并先提供样品,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许采购。
4.6.2 招标人提供的垂直运输机械与脚手架:(1)塔吊;(2)人货电梯;(3)现有脚手架;其余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施工内容的所有中、小型机械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和合价中。招标人所提供的垂直运输机械与脚手架在招标人未拆除之前可以提供投标人使用,若其被拆除后,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7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具有完整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包含分包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技术负责人(有经验的)、资料员、标准员、专职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专职工程师等相关管理人员),主要人员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且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所列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其中项目经理需要有投标人法定委托书,不得随意变更;
4.8 工程资料: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编辑打印、收集整理满足国家、上海市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验收、技术经济等相关资料并提供给招标人;另投标人需派专人负责对室外雨污水专业分包工程相关原材、工艺试样等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并取得合格检测报告后,送与招标人资料室;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对进场的材料设备需要进行复检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特别强调:投标人负责室外雨污水系统检测(含第三方检测)、调试及验收相关具体工作,并保证在招标人要求日期内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且取得相关政府排放许可资料及污水处理厂出具的纳污证明,招标人予以配合,投标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内,不另计费;
若室外雨污水工程未在招标人要求日期内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或未取得相关政府排放许可资料及污水处理厂出具的纳污证明,给招标人造成的负面责任与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停止分包工程款支付,直至达到上述要求为止。若投标人无法按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要求日期内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且取得相关政府排放许可资料及污水处理厂出具的纳污证明,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后续施工并验收,由此导致的招标人增加的费用支出由投标人承担。
注:项目周边政府规划的市政道路:北侧嘉年路及东侧惠柏路,暂未修建且尚不明确何时修建,投标人需考虑此因素影响。
4.9 投标单位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室外雨污水工程施工所需的资质,其中:企业资质必须符合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要求,即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外地企业必须已办理进沪备案。
4.10 用工管理:招标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由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常驻工地的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及从事施工作业的其他人员;劳动合同签约率 100%,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操作工人持证率70%。
4.11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
4.12 劳务工工资支付承诺:建立劳务工资专户,直接支付工资至劳务工人个人银行卡中。
4.13投标保证金:
4.13.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向招标单位缴纳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4.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七天内予以退还(无息)。
4.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文件之《施工分包合同文本》中约定有履约保证金的,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不够,则在签订合同前补足其不足部分。履约保证金,包括投标单位投标时承诺的保证金,将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退还。
4.13.4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合同。
第五条投标报价要求
5.1 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
5.2 综合单价包含内容和费用:具体报价包含的内容详见后附《实物量清单报价表及说明(室外雨污水专业分包工程)》。
5.3 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详见后附《实物量清单报价表及说明(室外雨污水专业分包工程)》。无论合同是否明示,均含夏季高温所需要的防温降暑药品、冬雨季施工措施费及降效误工费等费用。
5.4 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罚措施:
5.4.1 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延误在30天以内(含30天),每逾期一日,应按每日合同额0.1%承担违约金,还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工期延误在30天以上的,投标人应按每日合同额的0.3%承担违约金,还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且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就未完工程另行分包。如招标人解除合同,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退场,且按分包合同结算价款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受到业主的处罚及工期延误造成的机械设备租赁费的增加、窝工费等,以及因另行分包而可能增加的分包价款。若节点工期违约,通过投标人进行整改后竣工工期未延误,可视为投标人未违约,招标人退还投标人节点工期的违约金。
5.4.2 若投标人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导致被招标人、发包人、监理方或政府相关单位责令退场,招标人将按投标人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结算,并由投标人负责员工退场;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的保证金作为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招标人保留终止合同另行发包的权利。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部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部分。因投标人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投标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或请另一方采用补救措施的任何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另投标人对其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按3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5.4.3 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未达到《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合格标准或未取得 “上海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前述每项要求5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与损失。
5.4.4 若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全部或拒绝全部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分包内容或完成的内容无法达不到合约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分包人已完施工结算额的20%,并承担因委托第三方施工导致的招标人增加的费用支出。
5.4.5 因质量、工期达不到发包人或招标人要求而被发包人或招标人勒令退场时,招标人不承担任何退场费用,投标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因委托第三方施工导致的招标人增加的费用支出。
5.5 投标人中标后或签订合同时,须向招标人提交不低于10000元的工期保证金、不低于10000元的质量保证金、不低于10000元的安全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拒绝提交上述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及合同其他相关约定:详见后附第八条《合同文本》。
第七条投标须知
7.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7.1.1 投标书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密封在同一个档案袋内;
7.1.2 商务报价:
7.1.2.1 投标报价书。
7.1.2.2 拟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持证上岗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上岗证书,拟施工工人的岗位证书,包括特殊工种和普通工种的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等;拟在现场负责管理的项目经理业绩资料及其项目经理证、安全员证。
7.1.2.3 企业资质资信证书,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与施工资质相匹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省市信用管理手册或类似信用管理手册的资料,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必须具备的施工手续等。
7.1.2.4投标人业绩情况,即获奖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
7.1.2.5 分包商必须在投标前完成集采平台的注册,并经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7.2 投标单位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
7.3 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年月日 时前送达中建八局三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
7.4 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单位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2 天,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第八条开标须知
8.1 本工程于2019 年月日时开标。
8.2 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8.2.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8.2.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8.2.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2.4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第九条评标和中标须知
9.1 本工程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部、合约法务部、成本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纪检监察部全部监督。
9.2 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以招标单位的标准示范合同为准。
9.5封标、送标时间、保证金、投标内容达不到发标单位要求等均视为废标。
第十条开标、评标、定标
10.1、线上(云筑网)线下同时开标。注:1、开标时,最高价的投标单位当场废标;2、一旦发现投标单位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或不平衡报价将视为废标处理;3、投标单位开标价与询标价价格降幅达10%及以上按废标处理(除询标时增加工作内容外);
10.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单位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识、密封、盖章;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委托代表人无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书字迹潦草、无法辩认;
4)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单位未在招标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会。
10.3 若废标,该单位和委托代理人或班组将不可参加下一轮投标。
10.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可以以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单位作进一步的确认,投标单位须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及投标单位公章(在招标单位允许情况下,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亦可),该类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各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10.6 评标
⑴评标原则公开、透明、诚信的原则;
⑵采用综合评标法
第一轮开标后汇总比较总价,公布各家报价排名顺序(不公布总价),淘汰一家最高价;
第二轮未淘汰单位由招标人另行通知二次报价的时间及地点,单价只允许下调或保持原价,经汇总总价后,再淘汰一家最高价;
淘汰后余下的单位通过招标人询标评选商务标及技术标后确定排名,10天内将询价结果上报公司合约法务部,并公布排名顺序及中标人名单。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两倍中标人数量时,应作为流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一条其它补充
11.1投标方的投标书及其承诺书等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评标过程中,我公司可要求个别投标单位澄清其标书,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有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印章;
11.3未中标单位,我公司不另外通知及说明原因;不管投标单位是否中标,与投标活动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1.4投标单位可自报能免费提供的优惠条件,将在评标中单独评分;
11.5投标单位需仔细研读后附第八条《合同文本》,投标人参与本分包工程投标,将视为认同第八条《合同文本》内所有合同条款;第八条《合同文本》作为合同参考文本,正式合同文本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
11.6如需施工图纸或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等,请联系项目商务经理;
姓名:陈明 电话:15122888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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