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医院旧楼拆除与渣土外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旧楼拆除与渣土外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晋安区医院旧楼拆除与渣土外运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 榕晋政办[2018]18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物拆除面积13564.72㎡,路面拆除面积为3919.18㎡,实际拆除面积以福州市勘测院出具的工程测量报告为准;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建筑垃圾清除和外运、场地内原混凝土路面破除等工作,拆除完毕后,场内废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必须清理出场并平整场地等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690437元,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690437元,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0437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至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3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材料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层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祝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

邮编: /

电子邮箱: ********16@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黄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

联系电话:189*****823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渣土 拆除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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