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西滨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1年城镇街道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晋江市西滨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1年城镇街道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西滨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闽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PC[GK]*******的晋江市西滨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1年城镇街道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303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 | 年 | 国内 | 397628.64 | 795257.28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无 | ||||
合计: | 795257.28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伍仟贰佰伍拾柒元贰角捌分(¥795257.28)。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2交付地点:晋江市西滨镇,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4.3交付条件: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并且在服务期限内无违约行为。。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1、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规定。 2、检查验收:考评组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综合考评和验收。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由考评组每月视情况而定。验收结果将作为服务费用发放和扣除的依据。由于中标人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管理作业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暂缓支付经费及追究责任的权利。。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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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开始管理服务工作后,每个月结算一次服务费用。中标人完成一个月的管理服务工作后,采购人按考核结果,在下个月的20日前支付中标人应得服务费用,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服务费用支付100%(本表所列支付比例,仅为适应我省电子招标文件格式而设定)。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向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 5% 提交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将在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结束后,服务期满且没有发生违约的,一次性无息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根据相关规定退还(中标人未能按时提交该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的,所产生的损失从该保证金或合同款中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
10、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內付清。(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履约保证金,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1)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2)不能按期完成绿化工作,并造成重大影响;3)不能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标准或采购文件要求;4)没有按时完成办公场所的建设,造成绿化管理工作严重滞后,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5)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6)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3)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4)乙方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对管理服务期间产生的生产垃圾、自然原因或其他事故产生的枯枝、断枝未及时清运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害概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养护面积45288平方米。养护类别:道路带状绿地三级养护质量标准。养护区域及面积:1、镇政府机关大院3500平方米;2、文化广场1900平方米;3、文体中心50平方米;4、海滨别墅区850平方米;5、小学北侧租凭房198平方米;6、祥华路150平方米;7、祥兴路2500平方米;8、拥军路10800平方米;9、爱民路5800平方米;10、海滨路110平方米;11、海云路400平方米;12、海丰路1500平方米;13、海庆路1300平方米;14、海景路2500平方米;15、跃进路250平方米;16、跃进南路380平方米;17、兴华路4200平方米;18、东兴路1100平方米;19、凯大路2000平方米;20、海光路4800平方米;21、安亿南侧路段1000平方米。(二)作业要求1、养护要求(1)《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J/T13-154-2012,道路带状绿地三级养护质量标准1.园林植物应符合下列要求:1.1生长状况应符合下列规定:1.1.1木生长应正常,树冠基本完整,在正常生长期内正常叶片保存率应在 90%以上。1.1.2灌木应长势较好,造型美观,正常开花,非自然落花落蕾株率在总量的 5%以下。1.1.3地被生长势较好,高度基本一致,覆盖率 93%以上。1.1.4观花地被应正常开花,非自然落花落蕾株率在总量的5%以下。1.1.5草坪草种应基本纯正,生长势较好,草坪覆盖率 93%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 7%,基本平坦,无明显坑洼积水现象。1.2补植及保存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1.2.1缺株、死株宜及时补植。1.2.2当年补植乔灌木成活率应达到 90%以上,栽植五年以上树木保存率应在 97%以上。1.2.3当年补植地被成活率应达到 96%。1.2.4应及时补植被破坏的草坪,保持草坪完整,补植后应加强养护,一个月内覆盖率应达 92%。1.3整形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1.3.1乔木的修剪应及时,剪除妨碍架空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枝杈。在交叉路口及道路转弯路段,应剪除影响行车视线的枝叶。1.3.2灌木的修剪必须符合植物的生长特性,能适时开花。1.3.3非整形绿篱表面应基本平整。1.3.4整形绿篱高度应基本一致。1.3.5木本地被植物应根据季节特点和生长发育特性修剪。1.3.6草坪高度应控制在 7cm~10cm,可根据不同草种和不同用途选择适当的修剪高度。1.4水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4.1应合理施肥。1.4.2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应保持疏松,松土深度以不伤害根系生长、不导致树木倾斜为限。1.4.3应适时适量进行浇水。1.5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1.5.1有害生物防治应比较及时。应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受害株数应控制在总量的 6%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应在8%以下,草坪受害面积在总量的 5%以下。1.5.2及时普查和扑杀各种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治率应达到98%。1.5.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1.6被人行横道或街道出口断开的分车带,其端部的植物修剪高度应满足行车视距。2.卫生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2.1 绿地内应基本整洁;植物叶面无明显陈旧积尘。2.2 绿地内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应基本及时清理,不焚烧,做到保洁及时,无沉积垃圾。3.设施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3.1 辅助设施(包括支撑物和悬挂容器)应基本完好。3.2 应做好防台风等防自然灾害工作。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架。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扶正倾斜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4.规范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4.1 绿地管理制度应基本健全落实,有技术档案资料。4.2 在绿化养护生产作业中应按照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实施,作业人员应具有安全防范意识,正确并安全使用园林机械、水电设施和化肥农药,高空作业应安全文明施工。4.3 不得违章占绿、毁绿,不得违法建设。4.4 绿地应基本完整,无明显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等现象。4.5 道路绿地养护作业必须穿着有反光条的工作服,执行文明作业规定,应减少对行车的干扰。2、人员机械配置要求总体配置要求:三级养护配备作业人员按7000㎡/人;水车配备水量不得低于10T。(1)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修剪工人等其他工人和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所有配置人员中男工所占比例不得少于30%)。工人允许在标段内不同路段轮流作业,园林护栏、文明提示标语等设施维护、防止人为破坏的措施由中标人方自行负责。(2)车辆、机械配置:1)至少配备:洒水车1辆(水量不得低于10T);垃圾收集车1辆;随车起重运输车1辆。2)机械设备及工具:草坪修剪机5台;打药喷雾机5台;切边机5台;打孔机5台;背负式割灌割草机5台;绿篱机5台;宽带绿篱机5台;油锯5台;高枝剪5台;绿篱剪5台;施工安全标牌1批;树枝粉碎机5台(备用,由中标人负责对清理的树枝进行处理。主料口切削树枝最大直径不小于150mm)。注:1.作业工具根据月份实际养护面积增减情况进行调配。2.以上机械设备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0天内,应提供由采购人验证,若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0天内未能提供以上设备,则作违约处理。3、办公场所设置及其它要求(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要在承包项目范围附近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且常驻不少于3名的绿化技术人员,更换技术人员前必须征得采购单位的同意。(2)养护作业车(洒水车等)纳入GPS定位管理,其设备及安装费用由各养护单位按车辆数分摊承担。4、突击任务及台风抢修要求(1)突击任务:遇政府安排重大活动等突击任务,应根据任务需要在重要路段组织人员,突击加班,按时完成重大活动安排的任务。(2)台风抢修:遇台风预报应提前一天成立抢修小组,人员不少于8人,应配备抢修车二部,配置油锯、支物架等足够的抢修工具及材料。抢修人员应按业主要求提前到采购人管理处备勤,随时投入抢修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并通报采购人。(三)服务标准及考核1、 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限按时对中标项目地点进行绿化养护服务,并负责完成绿化养护所需设备、材料的包装和运输。2、 服务考核(1)月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及服务费情况(表格详见附件1)。(2)考核评分及处罚(考评表格详见附件2)。(3)日常检查:按100分制,每月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低于85分扣罚5000元,每低1分加扣1000元的承包经费;连续二个月不到85分或当月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给予承包公司严重警告;一年内有三次严重警告或连续三个月不到85分的承包公司,将终止业务承包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4)上级检查:遇上级考评检查,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若经考评得分85分以下(不含85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每次另扣5000元的承包经费;若经考评得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75分以上(含75分)的每次另扣10000元的承包经费;若经考评得分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每次另扣20000元的承包经费;在排名倒数前三名的再加扣10000元承包费,给予承包公司严重警告;一年内有二次严重警告或连续三个月不到85分或连续二个月在考评检查中排名倒数前三名的承包公司,将终止业务承包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详见附件。
甲方: | 晋江市西滨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建省闽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晋江市西滨镇海滨路1号 | 住所: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山社区梅岭振兴路86号2幢1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蔡建群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9*****67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晋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0********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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