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邛海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布展提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关于四川邛海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布展提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质疑答复

供应商:(四川志高展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中航城市广场8楼801、邮政编码:610041、联系人:魏寒梅、联系电话:159*****789

被质疑人:(西昌市林业局、地址:西昌市顺河路50号、邮政编码:615000、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四川志高展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认为“四川邛海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布展提升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8年7月30日向我西昌市林业局和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我公司于2018年8月2日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由于项目涉及影响重大,为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我方建议:在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涉及到奖项、业绩以及人员资质证书部分,易出现投标资料造假。建议采购人与中标方签定合同前,提供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的奖项、业绩以及人员资质证书(含社保)等资料原件进行审核,若中标方提供的原件资料不属实,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则为以提供虚假材料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回复:我公司与采购人核查,且经多位专家审核同意,贵公司所提质疑事项合理,我方接受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

综上,本公司认为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质疑属实,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1、将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商务部分 五、国家利益(采购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措施:增加“(3)采购人与中标方签定合同前,提供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的奖项、业绩以及人员资质证书(含社保)等资料原件进行审核,若中标方提供的原件资料不属实,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则为以提供虚假材料投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本级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发布更正公告。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西昌市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布展 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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