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53号院供暖系统改造工程第1次 招标公告
办公厅53号院供暖系统改造工程第1次 招标公告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员会办公厅53号院供暖系统改造工程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计划下达函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员会办公厅的委托,对53号院供暖系统改造工程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CZG-2019-6C050
(二)项目名称:53号院供暖系统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170.118891万元(含财政资金170.11889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委53号院采暖系统改造
(3)类别:工程
(4)用途:用于武汉市委53号院采暖系统改造
(5)数量:()
(6)简要技术要求:完成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员会办公厅53号院供暖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清场保洁等,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预算:170.118891万元
(8)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9)质保期:2(年)
(10)其他:/
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 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1@qq.com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竞标、磋商、合同洽谈、签订等全部活动的法人授权代表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近半年内(2019年1月-2019年6月)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第1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08-02至2019-08-09(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 ~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1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现场领取,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本公告资格要求所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号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号会议室
(二)时间:2019年8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 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
联 系 人:易科长
电 话:027- ********
传 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1室
联 系 人:刘勇 李响
电 话:***-********
传 真:/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
九
(
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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