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300000000119001193施甸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Q5300000000119001193施甸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施甸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_*******.htm">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施甸县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施甸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193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施甸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质保期

1▲

电子支气管镜

1

700000.00

要求≥1年

2▲

运动负荷测试系统

1

450000.00

要求≥1年

3

动态血糖检测仪

1

60000.00

要求≥1年

4

经颅多普勒仪

1

400000.00

要求≥1年

5

紫外线治疗仪

1

90000.00

要求≥1年

6

CO2激光治疗仪

1

180000.00

要求≥1年

7

电离子治疗仪

1

10000.00

要求≥1年

8▲

血气分析仪

1

210000.00

要求≥1年

9

全自动酶免分析仪

1

750000.00

要求≥1年

10

数码恒温解冻箱

1

45000.00

要求≥1年

11

快速高压灭菌锅

1

60000.00

要求≥1年

12

心排量检测仪

1

450000.00

要求≥1年

13

床单元消毒机

11

242000.00

要求≥1年

14

经食道心脏电生理刺激仪

1

110000.00

要求≥1年

15

ATP荧光检测仪

1

65000.00

要求≥1年

16

层流罩

1

30000.00

要求≥1年

注: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45日历天内,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2.4交付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2.5交付地点:施甸县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已落实。

2.7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采购预算:人民币*******.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标“▲”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

3.2.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的单位于2019年08032019年0812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2同时,请于2019年08032019年08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隆阳区如意巷84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售后不退。

■4.4若未能按上述4.1、4.2条款同时报名成功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827日09:00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厅(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1、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

保证金金额:¥60000.0000元(人民币陆万圆整)

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

开户账号:富滇银行:********7976;

注:

1)保证金应缴纳至上述银行账户。

2)每项目、每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相同,请缴纳保证金时注意。

3)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

3、公证费:根据国家司法部(1998)814号文规定发生的开、评标公证费由中标人承担。

八、监督电话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施甸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施甸县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一凯联 系 人:周燚飞雷时昆

电 话:150*****590电 话:08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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