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流式细胞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83.000000 |
B | 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1.800000 |
C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无管道通风柜等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2.200000 |
D | 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等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9.500000 |
E | 溶出度仪、血糖乳酸分析仪等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6.200000 |
F | 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000000 |
招标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