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保安湖安保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冶市保安湖安保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冶市保安湖安保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保安湖管理处的委托,拟对大冶市保安湖安保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保安湖安保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50万元整(包括工资、保险等)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合同期满后采购人视成交供应商合同执行期间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合同续签或重新组织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6、供应商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7、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一个控股股东(公司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十一 “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2 日至2019年08月15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到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27日09:00: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若投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以上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保安湖管理处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3-9763-9756
地址:大冶市保安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工
联系电话:****-*******/135-4555-6695
地址:黄石市华新路16号
2019年08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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