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桥西分局中华大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安局桥西分局中华大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中华大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I1301000075017562001G01
招标内容:
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中华大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中华大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邢台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中华大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西批审[2019] 4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以北、孔村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37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90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上三层局部两层框架结构的业务用房一座。包括道路硬化、绿化工程及市政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设置有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档案室、办公室、检查室、会议室、接待室、询问室、卫生间及其他用房等。2.3总投资:960.32万元 2.4 计划工期:31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2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2须为: 3.1.2.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2.5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查询); 3.1.2.6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3)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2.8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 勘察 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 设计 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 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9财务要求: 近3年(2016-2018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3.1.2.10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05 00:00至2019-08-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自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311-66187855/66187858)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万信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太行路与金泉大街交叉口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988号红星美凯龙西塔楼19层1901-1906号
邮编:

054000

邮编:054000
联系人:

张付军

联系人:张晓娜
电话:

0319-2020091

电话:0319-260589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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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319-260587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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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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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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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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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勘察 业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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