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新天地南苑一标段临设 招标公告
琥珀新天地南苑一标段临设 招标公告
施工分包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情况
1.1经招标单位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
1.2投标单位必须有相关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
1.3招标文件收取一定的成本费,费用为壹佰元,不论是否中标,费用不退还;
1.4投标单位须在云筑网(www.yzw.cn)注册并提供账号;
1.5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蚌埠琥珀新天地南苑一标段工程
2.2 工程地址:蚌埠市延安南路东侧
2.3 建设单位: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
2.4 建筑面积:131496m2
2.5 结构类型: 剪力墙结构
2.6 其他情况介绍(工程的性质、背景、现场环境等):
蚌埠琥珀新天地南苑一标段工程位于蚌埠市延安南路东侧,包含15#-24#主楼(2栋33层、1栋27层、2栋26层、3栋24层、1栋18层、1栋8层)、S1#-S6#商业、人防地库,总建筑面积131496㎡。工地施工要求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劳务管理采用工人实名制管理,进场工人必须登记造册管理。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 现场场地:本工程场地面积2.2万 平方米。
3.2 现场临时设施情况: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 。
3.3 生活区设置: 提供工人宿舍区,食堂采用承包制;铺盖等用品自理,宿舍人员按7人住宿,对住宿不足7人的收取床位空置费,按缺少人数10元/天·人扣取。用电按每人每月10度电计取,超出部分按市场电价计收;宿舍如需空调的另行计费;夫妻房按每月100元/间收取;宿舍损耗物品照价赔偿。工地采用工人实名制管理,进场工人必须登记办卡,造册管理。工人生活区管理物业化,服从物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临设地坪、墙体、粉刷、地墙砖等(具体见实物量清单)
4.2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4.2.1工程质量要求:见《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和附件技术要求。
4.3 本专业工程工期要求45日历天。
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进度配合现场施工进度进行,以不影响后续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为前提。必须满足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以甲方工程部提出进度,双方签字为准),如每超期一天,则按10000元/日罚款。
4.4 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省安全文明双示范工地标准和项目部安全文明相关规定。
4.5 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施工方自行解决所需各种材料及工器具(除规定甲供材除外),现场所需材料必须检验合格,分包单位提供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具体材料要求详见后附合同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4.6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项目经理、安全(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2人)驻现场。现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进场7天内向总包单位提供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并确保现场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少于6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不允许同时离场。
4.7投标单位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施工资质及安全资质的企业。
用工管理:由招标单位负责项目管理,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常驻工地代表等管理的技术工人从事施工作业。
4.8 劳动合同签约率100%;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操作工人持证率75%。并向甲方劳务管理员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保证真实有效。
4.9 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进场工人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及时将劳动合同、上岗证、身份证、联系电话、住宿房间报项目劳资管理员和安全部进行登记、教育和办理胸卡门禁卡,次月5日前向劳资管理员报考勤表和工人签字的工活费发放表;所有进场工人需经门禁考勤进出,代考勤无效,门禁考勤作为人工费结算的参考;活费发放表;所有进场工人需经门禁考勤进出,代考勤无效,门禁考勤作为人工费结算的参考;工资有分包现行垫付。退场工人及时上报。不按时上报每次扣罚劳务公司2000元一次。
4.11劳务工工资支付承诺:按照甲方与蚌埠市当地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劳务工资专户,直接支付工资至劳务工人个人,如若发生工人闹事事件,每次给予劳务公司50000元处罚。
4.12 投标保证金:
4.12.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向招标单位缴纳2万元(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帐号转账到招标单位公司帐号,保证金转账需要备注公司名称、所要投标的项目名称、工程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银行回单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该回单不要封在投标文件中,要手拿至我司,用来作为我司财务给贵司开具收据的依据。账户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账号:34001468608053004520。
4.12.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并提交贵司开具给我司的收据后30天内予以退还(无息)。具体要求如下:
(1)收据填写方式:未中标单位需要向我司开具与所交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收据,收据交款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收款事由:所投标的项目以及工程名称,收据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2)打印一张《资金支付审批表》(表样见附件),填写表中“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这三个空,并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程序缺一不可,请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来我司商务管理部办理时,准备齐全,否则责任自负。
4.12.3履约保证金:该工程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包括投标单位投标时承诺的保证金,将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退还。
4.12.4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合同。
标签: 琥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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