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皮庄村皮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处作业吊篮租赁
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皮庄村皮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处作业吊篮租赁
招标文件号:高处作业吊篮-2019-05-21
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皮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高处作业吊篮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08月03日
招 标 文 件
一、投标须知
1.应标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含合同范本)后再做出决定认真填写。
2.提供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等资质证书等。
3.投标人应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书,用黑色签字笔按要求认真填写投标书和报价单中所有需贵方填写的空格处,尤其要填写清楚计量单位、单价及合计金额,并在报价说明栏中用文字说明所报单价构成内容和不包含的费用,否则影响中标。
4.投标人在投标书需要填写、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位置必须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否则视为废标。
5.投标书送达时必须是包装密封,否则视为废标。
6.投标书作为投标文件由需方留存,供方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
7.不提供任何租赁机械设备维修及其他人员的食宿条件,所有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表中所列: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生产厂家 | 安装高度(含地下室)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租赁单价 元/天*套 | 场内移位费 元/套*次 | 进出场费(元/套/次) | 备注 |
1 | 高处作业吊篮 | ZLP630 | 86米 | 套 | 900 | 工期暂定10个月 |
注:投标书要逐项填写主要参数及生产厂家名称。
三、质量要求
1.所招标的高处作业吊篮,可根据情况定,机械性能良好,外观颜色一致,并提供机具的技术文件、合格证书以及质量保证文件或检测报告等,需提供当地备案证明,且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手续要求。
2.根据项目要求,旧吊篮如果需要刷油漆,进场前需完成。
3.租赁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包括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四、供货要求
1.供应时间:符合公司项目的要求
工地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东北角,距宁洛高速口200米,东临东环路,西临望京路,南临宝州路,北临皮庄路。
2.租赁方法:
1)本合同租赁单价款包含税金、租赁费、进场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拆除费、退场运输费、报验检测费、使用过程中移篮费,要求每栋楼随机抽检三台吊篮等相关费用等相关费用,检测超出3台每台 元/次的检测费。
2)租金单价及合同总金额已包括:租赁设备的使用费、折旧费、动(电)力燃料消耗费、租赁物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费用;出租方应获利润、应纳税金、管理费;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以及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出租方负责维护(修)的费用、配件费用若租赁物需随机人工操作的,还包括了操作工人及维修保养人员的工资、保险、食宿等费用;以及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五、验收要求
进场验收:出租方提供的高处作业吊篮需出厂日期为2015年后的,外观干净整洁,色泽统一,吊篮结构组件无锈蚀、破损、裂缝。
验收:出租方将高处作业吊篮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或码放整齐后,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组织验收,并在进场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出租方负责对设备在当地安监部门的报验、检测、审批发证工作,发生费用出租方承担。
注:正式租赁时间以交接单承租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计租日期开始计租。
六、结算与租金支付
1.租赁费的结算与支付:
开始计租时间:以高处作业吊篮运达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测完毕且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结算方式,每月25日办理一次结算。租金的支付方式,每满一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结算报公司审批后一个月内转账支付,向出租方支付上月租金的80%,出租方收取租金之前需向承租方提供等额正规完税发票。租赁物资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100 %,在租赁期满且结算完成 2个 月后的 15 日内支付。
2.具体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理、再保理、P2P 保理、供应链 ABS 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
注:其他具体条款请依照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履行,招标文件与合同有争议时,以合同为准。
七、投标 开标
1.标书递交时间:2019年08 月9日14:30时前。
2.开标地点: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中原分公司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年08月9日15:00时
八、评标
招评标小组由分公司主管领导、技术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材料部、商务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九、定标与合同签订
1.开标结束,议标工作小组进行询价,时间约三个工作日,然后定标,并以电话通知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在接到电话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二日内与我单位洽谈、签订《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
3.招标人不向任何投标人解释中标与未中标的因由。
4.租赁公司递交标书时另附服务承诺书一份,格式和内容自定。
5.招标文件要求如与合同有冲突,以合同要求为准。
十、联系人:徐荣浩 15239103203
十一、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 标 书
工程名称: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皮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投标内容:高处作业吊篮租赁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 标 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 标 书
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
1. 根据已收到你方高处作业吊篮-2019-05-21号招标文件,经认真阅读、研究并进行充分的现场考察后,我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愿以招标文件及附件所述,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揽上述物资的供应。
2. 我方完全响应并自愿接受上述招标文件和《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及合同附件已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我方若有幸中标,将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的二日内,前往与你方按此要求和规定签署《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安拆合同》。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 标 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单
2019年05月21日
招标单位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皮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 |||||||||
投标范围 | 招标文件号:高处作业吊篮-2019-05-21号 | |||||||||
报价 | ||||||||||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 型号 | 生产厂家 | 安装高度(含地下室)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租赁单价元/天*套 | 不含税场内移位费元/套*次 | 备注 | |
1 | 高处作业吊篮 | ZLP630 | 86米 | 套 | 900 | 场内同楼同层转移元/套/次、场内同楼异层转移为元/套/次、场内异楼转移为元/套/次 | 工期暂定9个月 税率% | |||
报价说明: 1.分包分供工程承包范围: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皮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处作业吊篮租赁。 2.高处作业吊篮提型号ZLP630,安装高度为86米。 3.本合同租赁单价款包含税金、租赁费、进场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拆除费、退场运输费、报验、检测费、移篮费,要求每栋楼随机抽检三台吊篮等相关费用,检测超出3台每台元/次的检测费。 3.1租金单价及合同总金额已包括:租赁设备的使用费、使用过程移篮费、折旧费、动(电)力燃料消耗费、租赁物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费用;出租方应获利润、应纳税金、管理费;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以及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出租方负责维护(修)的费用、配件费用若租赁物需随机人工操作的,还包括了操作工人及维修保养人员的工资、保险、食宿等费用;以及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3.2承租方使用吊篮数量超过40套时,出租方免费为承租方安排一位维护人员,承租方提供住宿,所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租赁费的结算与支付: 4.1开始计租时间:以高处作业吊篮运达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测完毕且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结算方式,每月25日办理一次结算。租金的支付方式,每满一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结算报公司审批后一个月内转账支付,向出租方支付上月租金的80%,出租方收取租金之前需向承租方提供等额正规完税发票。租赁物资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100%,在租赁期满且结算完成2个 月后的15 日内支付。 4.2承租方按上述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赁费的前提条件是,承租方已从业主获得此部分工程款项。如业主资金不到位而暂缓支付承租方的工程进度款,承租方应在资金到位1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租赁费。 4.3具体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理、再保理、P2P 保理、供应链 ABS 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 4.4租金按上述租赁价格计取。 4.5若遇设计变更或非承租方原因(维修等原因)造成实际停工超过一天的,当天租金不再记取,以承租方出具书面通知为准。 4.6冬休期间停滞期不计取租赁费。 4.7停止计租时间:以承租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
投标人: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时间:
委 托 书
兹由公司委托全权办理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皮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处作业吊篮租赁投标事宜,可以法人签订合同及合同谈判等事宜。
委托公司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身份证盖章)
日期: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盖章)
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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