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标、施工标招标公告
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标、施工标招标公告
巢湖市居巢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标、施工标招标公告
皖水招公告〔2011〕160号
1 招标条件
居巢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图已编制完成,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有关规定对本年度部分工程进行招标、投标工作。本年度概算总投资约2500万元。项目法人为巢湖市居巢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巢湖市居巢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居巢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处集中供水工程,其中新建水厂2处,改扩建水厂1处,管网延伸工程5处。
2.2建设地点: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境内。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1、监理标:巢湖市居巢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标。
2、施工标:巢湖市居巢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投标人须具备: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主管部门(建设部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类似项目施工经历(2006年以来)、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历(2006年以来)。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
监理标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类似项目建设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 2011年3月31日-2011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施工标委托代理人须是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的本单位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其中前5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施工招标文件售价贰仟伍佰元整(含图纸)(¥2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6.1、现场踏勘的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7.注意事项
8.1根据省水利厅皖水基函〔2010〕1272号文的要求, 自2011年1月1日起,未在省水利厅备案的水利施工企业,不得在安徽省参加水利工程投标或从事其他水利工程建设等活动。已办理备案并公示的单位,可到安徽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查询本单位允许在皖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从业人员信息。查询信息时,查询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巢湖市居巢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巢湖市居巢区
联 系 人:赵 晶
电 话:****-*******
招标代理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
联 系 人: 龚蕾 许芸
传 真: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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