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永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车辆及暂扣车辆停车场场地租赁申请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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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永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车辆及暂扣车辆停车场场地租赁申请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论证时间:2019年7月30日

申请单位

永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拟采购项目名称

事故车辆及暂扣车辆停车场场地租赁申请

拟采购项目金额

13万元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文鸿龙

中级

临汾市第一小学

18235785898

候大增

讲师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

13546578672

白岩

永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3610618580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1.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规范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强制法》第25、26条规定,车辆保管费用应该有扣押车辆的行政单位支付,针对事故车辆暂扣停放保管实行免费停车。

2.对永和县现有场地进行考察,位于永和县川口桥附近场地地面平整、宽阔、手续齐全,有办公用房10间,目前全县就这一家手续齐全,不适宜公开招标。我单位拟租赁此场地作为事故车辆停车场及事故队办公用房,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

1.永和县四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手续齐全。

2.交通便利适合于大型车辆存放。

3.设施齐全,配有多个高清摄像头,无死角覆盖场地,并有专人值班,便于管理。

4.永和县城区最大的停车场。

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签字

文鸿龙候大增白岩

永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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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场地租赁 停车场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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