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用炊具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铁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委托,对该单位食堂用炊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TLZC2019-06000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干警用大锅灶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1 套 |
| 干警用双炒单温灶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1 套 |
| 学员用双炒单温灶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1 套 |
| 学员用大锅灶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1 套 |
| 其中: 干警用炊具 | 详见招标文件 | 约146种 |
| 学员用炊具 | 详见招标文件 | 约150种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73,823.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773,823.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8、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厨房设备,有能力生产或经销本次采购的设备;
2、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明细附后)并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提供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请供应商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自行注册,进入铁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24-72687112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8月
5 日
9时起至
2019 年
8 月
7日
15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开具的资格审查合格报告单方可到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铁岭市财政局303室)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资格审查内容及方法: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6、其它:合格投标人所要求的相关资质原件;
备注:以上证件请携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以备存档(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到采购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凭资格审查合格报告方可到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19 年
8 月
14 日北京时间
9 时
30分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
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20房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
8 月
5 日至
2019 年
8 月
7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铁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街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8804103535
采购代理机构: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项目联系人:厚先生
联系电话:13591002466
铁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
8 月
5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