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医二附院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蚌医二附院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工程名称: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院工程
分包内容:零星收边收尾工程劳务分包
经办人:顾国标联系电话:18225853935
时间:2019年8月8日
施工分包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情况
1.1经招标单位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
1.2投标单位必须有相关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
1.3招标文件收取一定的成本费,费用为壹佰元,不论是否中标,费用不退还;
1.4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院工程
2.2 工程地址:蚌埠市淮上区
2.3 建设单位: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4 建筑面积:212974.17 m2。
2.5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其他情况介绍(工程的性质、背景、现场环境等):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院工程施工,建筑面积约21.29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地上20层/7层(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地上包含8栋塔楼。
本次外装修招标范围为:门诊医技楼、附属病房楼、保健中心、感染科、辅助用房一、辅助用房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病房楼
第三条现场情况简介
3.1 现场场地:本工程场地面积72000平方米。
3.2生活区设置:提供工人宿舍,7人一间,禁止做饭,发现每次处罚500元。
第四条招标要求
4.1 本工程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从多家投标单位中确定1-2家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4.2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由工程承包人指定。
分项工程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土方、砼浇筑、地坪、砖胎膜、二次结构、粉刷、植筋、墙体拆除、钢筋绑扎、零星钢筋制作安装、材料运输、二次运输、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对拉螺杆的安装、拆除、切割、堵洞、归堆、码放至工程承包人指定的位置、预留拉筋、钻孔、刷脱模剂、填缝模板缝、起钉。
2、模板施工,工程承包人仅提供钢管、扣件、木方、对拉螺栓、止水螺杆。其余材料均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解决。
3、模板施工,工程承包人仅提供砼泵车、泵管,其余机械均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解决。
4.4 总承包工程工期要求4个月,零星工程计划于2019年4月日进场开工,计划于2019年4 月23日竣工。该工期节点为必要条款,不可更改,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因中标人原因延误节点工期,若每延误一天,罚20000元。若总工期不延误,节点罚款退还。
4.5 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达到安徽省双示范工地要求。
4.6 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必要时应先提供样品,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许采购。
4.7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专业分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班组长、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特殊工种:电工(不少于2人)。
4.8投标单位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施工资质及安全资质的企业。
4.9劳动合同签约率100%;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操作工人持证率100%。
4.10 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
4.11劳务工工资支付承诺:建立劳务工资专户,直接支付工资至劳务工人个人银行卡中。
4.12 投标保证金:
4.12.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向招标单位缴纳2万元(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帐号转账到招标单位公司帐号,保证金转账需要备注公司名称、所要投标的项目名称、工程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银行回单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该回单不要封在投标文件中,要手拿至我司,用来作为我司财务给贵司开具收据的依据。账户名: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开户行:合肥建行庐阳支行,账号:34001468608053004520。
4.12.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并提交贵司开具给我司的收据后30天内予以退还(无息)。具体要求如下:
(1)收据填写方式:未中标单位需要向我司开具与所交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收据,收据交款单位: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收款事由:蚌埠交通香樟名都工程栏杆工程投标,收据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2)打印一张《资金支付审批表》(表样见附件),填写表中“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这三个空,并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程序缺一不可,请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来我司商务管理部办理时,准备齐全,否则责任自负。
4.12.3履约保证金:该工程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包括投标单位投标时承诺的保证金,将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退还。
4.12.4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合同。
第五条投标报价要求
5.1报价方式:见报价单
5.2 综合单价包含内容和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图纸及招标文件内容,4.2条约定工作所需的工具、辅材、机械以外的人工费、辅材费、机具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应由投标方上交地方和公司的各种管理费费用。加班、夜间施工、节假日、农忙期间的费用、务工人员的差旅费用、工地内材料的一次或多次倒运、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窝工费、投标方施工区域范围内的所有需使用的杂工费用、每次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合肥市文明标化的创卫的工地等全部零星用工、投标方施工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安全伤亡事故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包干单价中,结算价格与本条款有矛盾或不一致的,以较严格的为准。
5.3 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1、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会遇到的市场人工费变化的情况,本报价无论市场情况如何一概不调整任何费用,报价单位必须响应招标文件。2、业主方最终确定的工期节点不可改变。3、投标单位自行充分考虑工期,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投入足够人工、机械及辅材。4、因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未及时支付,而可能会产生的结果。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
二、付款方式:
1)每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2)春节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
3)工程完工,经项目部初审后,付至初审金额的90%。
4、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至审核金额的100%。
6.3投标方必须按有关劳务合同或其它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投标方在进度款申请时必须提供确认函确认其已合理地支付予各材料商以及已支付所有工人的工资,且会保障招标方免因材料商或工人欠款而遭受损失,索偿或诉讼并赔偿招标方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的费用、律师费、准备诉讼的招标方自身费用及顾问费用、法院或/及仲裁所颁令之赔偿支付或庭外和解的赔偿支付等,并附上投标方管理人员及工人花名册、上报每月工资发放签字表。同时,投标方亦须提交所有材料商及工人签名/盖章确认文件证明其已足够收取材料款及工资。招标方在未收到本项所述的文件时,或材料商及工人签名/盖章确认证明其已足够收取材料款及工资文件中有错漏,有权不付款予投标方。关于工人工资支付问题,招标方在认为必要时,可直接支付给工人,在付予投标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投标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4招标方支付投标方工程款时,提供等额发票,投标方提供正式发票。
6.5工作内容参照4.2条款,以下工作内容已包括,投标方在满足合同要求完成外不得向招标方另行结算或发生计时工:
6.5.1 投标方的管理人员费用;
6.5.2负责三级电箱、开关线路维护、现场电工值班、照明的投标方电工工资;
6.5.3投标方按文明标化工地管理发生的现场内工完场清用工和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承包区域内的道路清扫等发生的用工;
6.5.4投标方承包范围内所需材料在工地现场内转运卸车用工;
6.5.5成品保护所发生的用工;
6.5.6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工程中断施工的间歇时间,施工中临时停工、停电、机械发生故障;操作工人的重新组织和进退场等原因发生的费用。
6.5.7投标方在施工期间个人安全设施、小型工具、劳保用品及防暑降温、保暖抗寒、雨具等费用;
6.5.8投标方人员调配至工地发生的车旅费、路程工资等相关费用。
6.5.9合同中明确的投标方需提供的工具、辅材及加工机械费用。
6.6 验收与结算
6.6.1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投标方应参与招标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工程进行分段验收,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投标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投标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6.7结算
6.7.1双方一致同意,由招标方负责组织指导工程结算工作,投标方负责工程结算具体工作,按主合同要求进行搜集、整理、编制工程结算书,由招标方负责报送项目合约部。
6.8结算方式:
6.8.1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投标方应根据招标人规定的格式向招标方提交由投标方代表签署的竣工工程款额报告、竣工支付申请和竣工结算文件一式3份(电子版一份),并附上完整的结算资料,详细列出下列内容:
根据合同完成全部或所有工程的总造价;招标方收到投标方竣工结算文件后,核实结算文件并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具体按招标方合约商务部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核过程中投标方必须派专员进行配合工作。
6.8.4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
(1)工程结算书;
(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
(3)合同书;
(4)工程竣工图(电子版,由投标方与招标方技术部人员沟通完成,以招标方技术部出具为准);
6.8.5招标方对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按招标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投标须知
7.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7.1.1 投标书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密封在同一个档案袋内;
7.1.2 施工方案;
7.1.3 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奖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
7.1.4 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7.2 投标单位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
7.3 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2019年8月8日时前送达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合约部。
7.4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单位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2天,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7.5 投标文件以少而精为宜,要求厚度在30页纸以内。
第八条开标须知
8.1 本工程于2019年8 月8日14.00时30分在安徽公司开标会议。
8.2 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8.2.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8.2.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8.2.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2.4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第九条评标和中标须知
9.1 本工程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安全部、监察室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9.2 本工程按投标单位对工期、质量、价格、提供的承诺、付款方式的承诺等综合进行评标,由公司相关部门出具当前市场参考价,以合理低价为中标价。
9.3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以招标单位的标准示范合同为准。
9.5封标、送标时间、工期质量保证金、投标内容达不到发标单位要求等均视为废标。
第十条开标、评标、定标
10.1、招标单位将在劳务招标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场的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内择日开标。
10.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单位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参加评标。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识、密封、盖章;
5)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委托代表人无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书字迹潦草、无法辩认;
4)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单位未在招标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会。
7)开标后报价最高前三分之一者不参加下一轮谈判
10.3 若废标,该单位和委托代理人或班组将不可参加下一轮投标。
10.4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可以以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单位作进一步的确认,投标单位须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及投标单位公章(在招标单位允许情况下,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亦可),该类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各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10.6 定标原则
(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价(事先由相关部门出具当前市场价为参考价);
(2)投标单位资金实力雄厚,资金承受能力最强;
(3)投标单位自我约束性条件承诺最优;
(4)投标单位信誉好,同类工程业绩能满足本工程需要;
(5)其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用设备机具能满足本工程需要;
(6)施工组织设想和确保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其主要措施简述及其承诺最优;
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及其承诺(包括自我约束性违约处罚额、投标保证金额、履约保证金额)的高低以及资金支付条件等的优惠将作为评标择定中标单位的依据。
招标单位不作接受最低价中标的承诺。对未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不作任何解释。
第十一条其它补充
11.1投标方的投标书及其承诺书等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评标过程中,我公司可要求个别投标单位澄清其标书,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有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印章;
11.3未中标单位我公司不另外通知及说明原因;
11.4投标单位可自报能免费提供的优惠条件,将在评标中单独评分;如需施工图纸或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等,请联系姓名:
合约经理顾国标电话:18225853935
技术总工杨桂法15555151282
2019年4月11日
报价单:(详见报价单)
一、单价说明:
上述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此价格含完成招标书及合同中相关条款所述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所有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含工人劳保、医疗、统筹、保险等)、辅材及机具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税金、利润及相关政府部门对工人的办证费、各类规费和今后相关政府部门对民工工资调整的风险费,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费用。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的施工措施及材料运距变化增加或减少的用工,统一不予计取。
二、本表中的综合单价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人工费、辅材费、中小型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分包人结合市场行情,按本企业自身实力确定,包括劳务、材料市场价格变动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与机遇(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发生类似变化不作任何调整。
2本综合单价包含本工程实际情况所需要增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二次场地倒运、施工现场与室内、建筑垃圾清理、保持施工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区生活垃圾清理、冬雨季施工措施费及降效费、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费、配合业主和工程承包人工作所作的工序调整等。
3中、小型机具、辅材费用、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风险费。
4施工期间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零星用工,如场内所有物资的装卸、回库人工装、卸、码垛费、场内运输及验收、试验用工、安全文明施工用工、成品保护用工等,均视为包含在所报单价内,现场不再签署其任何零星用工。
5综合单价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交纳的行政事业性费用、人员进出场和相关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6综合单价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所有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及专业分包的配合费用。
7综合单价包含分包工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
8综合单价中包含临时设施的维护费用,如有损坏按市场价格赔偿。
9劳务合同备案时所需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0包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施工措施、规范和定额中已考虑的所有施工工序、施工内容。
11本工程劳保统筹基金由承包人代缴,分包不计取此类费用。
12本综合单价已包括了分包人为完成本分包工程的所有开办费用(本条所列其他单列费用除外),包括但不仅限于相应定额子目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及中、小型机械、手头工具费、劳保用品费用、现场经费(含测量费、配合承包人试验取样的费用、现场范围内的清理、现场安全保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等)、分包人的综合管理费、利润及与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等。
13本合同价格中已包括了根据承包人要求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费用。
14本合同价格中已包括分包人按照成建制的项目管理配备的项目所需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劳动报酬、节假日加班的工资、奖金,劳动保护、医疗、交通、保险、务工管理、办公设施、办公费用等。
15本合同价格中已包括分包人对使用机械、设备、仪器的管理费用:保证所有机械、设备、仪器均处于良好状态以利于施工。
16劳务分包人在办理劳务报酬结算时,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等额正式发票,税金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17本合同价款已包括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和机械外为完成本工程主体结构分包人所必须配备的中、小型机械和购买的辅助材料。
四、本表中的综合单价已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的影响:
1、本条款中合同工期和质量的约定;现场施工应达到省双示范文明工地标准。
2、工资支付
2.1 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承包人监督劳务分包人发至每个工人,非特殊情况,不准带班工长和班组长代领劳务工人工资;工资表按月交承包人项目部保存备案。
2.2 劳务工工资支付承诺:劳务分包人承诺每个工人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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