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养老院A2、A3楼采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养老院A2、A3楼采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养老院A2、A3楼采暖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供暖设备安装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振兴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05日12:12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05日08:30至2019年08月09日16: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8月16日08:00至2019年08月16日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8月16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5-2175377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潘女士、0415-21753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向工、0415-3141234 | ||
附件: | |||
附件1 | 1.采购通告-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养老院A2、A3楼采暖改造工程.docx |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养老院A2、A3楼采暖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养老院A2、A3楼采暖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DHDCG-20190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5-21753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女士、0415-21753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向工、0415-3141234
代理机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养老院A2、A3楼采暖改造工程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优良,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39288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1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05日 08:30至2019年08月0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16日 08:00至2019年08月1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3.1营业执照副本;
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4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工作已满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资质证书副本;
3.6安全生产许可证;
3.7“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网站上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注:上述材料除企业资质证书有二维码不需携带原件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清晰、加盖红色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2套)。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5-217537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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