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临时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洛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临时用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洛阳市洛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就机关临时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临时用房,共1座,一层,600平方米,共一个标段,包括钢结构施工及土建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注册建造师资格为二级(含)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1年3月22日起至2011年3月3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洛龙区行政中心B304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4月13日上午9:00。
五、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B1109室。
六、联系人及电话:汤先生 ******** 136*****689
洛阳市洛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洛龙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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