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某部屏蔽机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武警某部屏蔽机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某部屏蔽机房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警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警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屏蔽机房(长、宽、高约6.34米×5.38米×3.6米)。建设一个面积约32平方米的钢板焊接式电磁屏蔽机房,达到《军用涉密信息系统电磁屏蔽体等级和测量方法》(GJB5792-2006) C级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屏蔽机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屏蔽机房建设资质,并具有国家或军队颁发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资质证书
3.1.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无政府采购或军队采购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条件。4.特别提示:竞标单位需与招标人签署保密协议,本次采购内容不得对外泄露。如不同意签署保密协议则不允许其参与报名竞标。对于参与竞标的单位如将采购内容对外泄露给部队建设造成重大隐患危害甚至损失,将承担严肃的法律后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05至2019-08-0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石家庄市桥西区西城国际(城角街槐安路交叉口西北角)C座705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及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8-29 09:00,地点为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6。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定州市造纸厂小区10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层 |
邮编: | 073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主任 | 联系人: | 郭浩田 |
电话: | 0312-5835362 | 电话: | 0311-66031756、13933091511 |
传真: | 0312-5835362 | 传真: | 0311-66031756 |
电子邮件: | 1006311477@qq.com | 电子邮件: | 250526141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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