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智慧量服”平台维护及网络通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智慧量服”平台维护及网络通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智慧量服”平台维护及网络通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51192220190003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公告发布时间2019-08-05 16:35
采购人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联系方式:郑女士,159827365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仿古街122.124.126号,联系方式:潘先生,0827-888799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827-8887997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至5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2.提供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接受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的省级分公司或市级分公司参与磋商;此类情形的分公司可引用上级公司的资质。2.提供有效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保函证明材料;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原件;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可不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或税务系统导出的申报套表复印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6.提供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或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内部2018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公司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8.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11.提供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12.提供有效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保函证明材料;1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复印件(事业单位可不提供);14.提供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手执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过时不受理。1.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不提供);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磋商保证金退还表原件。注:1.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文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如有多页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2.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原件必查资料和手执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过时不受理,无原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因本项目特殊性,本项目可接受分公司或授权分支机构参与响应;供应商可使用上级公司的资质。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19-08-06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2019-08-12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有偿获取,现场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08-20 08: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19-08-20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8-20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集州步行街(仿古街)124号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额:4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收款单位: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南江支行。银行账号:123943952551。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8月19日17: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填写方式:磋商保证金单据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项目编号的保证金,交款单位应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入响应文件,并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原件于开标前在开标地点交给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无保函原件的作无效投标响应。注:保函的格式以保函出具机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至少应包括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保函出具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等)。
预算金额(元) 249480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I631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1.项目内容:提供残疾人“智慧量服”平台维护及网络通信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全县残疾人“智慧量服”工作者包括残联本部15人,48个乡镇残联专干、516个村和114个社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入网人数共计693人。2.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信 网络 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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