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马莲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宁县马莲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县马莲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宁县发改局以宁发改〔201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管理处。招标人为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庆阳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中已具备开工条件的八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县马莲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位于宁县县城,起点位于城关油库,终点至运煤通道马莲河大桥下游约390米处,全长约3.2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工程、堤防工程、中隔墙工程、橡胶坝工程(包括集水井及抽排泵房、土方工程),其它附属工程等。质量要求为合格。计划工期为2011年3月30日到2011年6月20日,共82天。项目共分为十二个标段,现对其中已具备开工条件的八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第Ⅲ标段(河道桩号0+000——0+4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土方开挖回填,西堤10米高仰斜式挡墙长307米,东堤1.5-2.5米高护坡长398米;中隔墙长302米;拦砂坝一座,高1.5米,长100米;翻板闸一座,高1.5米,长10米;排沙渠底硬化。计划投资900万元。
第Ⅳ标段(河道桩号0+440—0+835.1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土方开挖回填,西堤10米高仰斜式挡墙长383.902米;东堤护坡长405.721米;中隔墙长385.618米;排沙渠底硬化。计划投资1060万元。
第Ⅴ标段(河道桩号1+620——1+92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土方开挖回填,西堤10米高衡重式挡墙长238米;中隔墙长276米;排沙渠底硬化。计划投资1050万元。
第Ⅵ标段(河道桩号1+660——1+920):该标段只包括东面堤防、方涵墙后回填土量及城北河出口、九龙河出口清淤量,东堤10米高衡重式挡墙长351米;方涵长351米;截污管道。计划投资680万元。
第Ⅶ标段(河道桩号1+920——2+172.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土方开挖回填,西堤10米高衡重式挡墙长187米;中隔墙长188.5米;东堤防10米高衡重式挡墙长130米;方涵长220.2米;景观平台1035平方米;排沙渠底硬化。计划投资990万元。
第Ⅷ标段(河道桩号2+127.4——2+176.5)(2#消力池末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土方开挖回填,西堤10米高衡重式挡墙长49米;东暗涵长48.8米;中隔墙长49.5米;橡胶坝一座(包括泵房及钢闸),长200米;排沙渠底硬化。计划投资1020万元。
第Ⅸ标段(河道桩号2+176.5——2+52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土方开挖回填,西堤挡墙10米高衡重式挡墙长168.111米;护坡长205.889米;东暗涵长330米;中隔墙长372米;支沟涵洞长40米;排沙渠底硬化。计划投资990万元。
第Ⅹ标段(河道桩号2+520—3+047.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土方开挖回填,护坡长541米;东暗涵长514.3米;中隔墙长539.2米;景观平台35平方米;;排沙渠底硬化。计划投资1140万元。
特别说明:标段划分、建设内容、长度尺寸及投资额度如有调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2、第Ⅷ标段要求工程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资质。其它标段要求工程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或者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建设同类工程的建设经历,且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信誉良好;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并有相应资质证书。第Ⅷ标段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其他标段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共分8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报其中3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2个标段不能为同一个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对于同一投标人派出超过3个标段以上的委托代理人,按报名次序报满3个标段为止。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工程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3月25日至2011年3月26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县水务局提交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填报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表。经资质预审合格后,同时预交50万元工期保证金和50万元质量保证金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宁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1年3月26日下午16:30时在宁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并在当天晚上宁县水务局五楼会义室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管理处
地 址 :宁县辑宁北路4号
邮政编码:745200
联 系 人:王林锁 赵晓峰
联系电话:139*****126 139*****616
传 真 :0934—*******
招标代理人:庆阳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政编码:745000
联 系 人:李师白
联系电话:186*****990
传 真 :
宁县马莲河、城北河、九龙河汇合口护岸项目建设管理处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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