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庭(S7地块)保温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名庭(S7地块)保温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邯郸东尚·名庭(S7地块)项目
外墙保温专业分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SCEC-2BSH-HDDSMT-ZYFB-009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时 间 :2019年 月 日
1.1工程名称:邯郸东尚·名庭(S7地块)项目。
1.2工程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与秦皇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1.3工程范围: 邯郸东尚·名庭(S7地块)项目外墙保温专业工程。
1.4踏勘现场时间:投标方自行踏勘。
1.5工期:暂定开始工作日期:2019年 8 月 1 日;暂定结束工作日期:2020年 6 月 1 日,暂定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305 天。具体按照甲方及政府指令为准。
二、招标方式及招标原则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招标工作由本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邯郸东尚·名庭(S7地块)项目组织进行。中标单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2招标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邯郸市相关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2.3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解释
2.3.1该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书面方式或先口头后附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修改招标文件。通知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澄清。这种澄清或修改可能是招标单位自己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以向投标单位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做出。
2.3.2如果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单位延长投标书有效时间。
2.3.3领取招标文24小时内,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及各种资料的疑问以书面形式返回招标单位,由招标单位安排时间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
2.4投标书的递交
2.4.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装入文件袋内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工程名称,并于规定的回标日期前送达,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视为弃标。
2.4.2标书内应有投标单位地址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便于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联系。
2.4.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4.4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8月10日16:00
2.4.5纸版投标文件送至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与秦皇交叉口东南角东尚·名庭(S7地块)项目部,同步进行云筑网电子投标(www.yzw.cn)。
2.4.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投标书未加盖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投标书内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
2.5开标、评标和决标
2.5.1招标单位将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评标原则,根据投标单位的企业信誉、履约能力等,平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分。
2.5.2招标单位将本着合理最低价中标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但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2.5.3招标单位将对投标文件就招标文件中实质问题的响应进行评价和比较。
2.5.4投标单位须对招标单位就提交投标文件资料的标价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投标单位和个人泄露,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等。一经发现,投标书视为废标。
2.5.5中标单位的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其投标价格合理。
2.5.6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单位将向其发送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不对未中标单位就评标过程及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未中标单位不得向评标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2.5.7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6招标单位的权利
2.6.1招标单位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2.6.2招标单位在与中标单位正式签定工程分包合同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
2.6.3招标单位有权就本招标文件之内容与投标方进行商谈或宣布部分中标,投标方必须响应。
2.7其他说明
2.7.1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准备、编制与递交、合同洽谈等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7.2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作为有经验的施工方,无论其是否踏勘施工现场,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已经掌握了施工现场所有现状情况,并对踏勘现场获得的理解、推论、结论自行负责。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现场施工条件情况不同而变更合同价格。
2.7.3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如发现转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
三、招标范围及报价要求3.1承包范围:
3.1.1邯郸东尚·名庭(S7地块)项目保温专业工程。
3.1.2工作内容: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小学、住宅外墙做法中的以下项。
部位 | 做法 |
小学外墙 | 2厚配套专用界面剂批刮(YJ302) |
9厚1:2:8水泥石灰砂浆(材料甲供) | |
6厚1:2.5水泥砂浆找平(材料甲供) | |
10厚玻化微珠保温砂浆 | |
5厚干粉类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中间压入一层耐碱玻纤网格布。 | |
住宅楼外墙 | 5厚抗裂砂浆复合耐碱玻纤网 |
7厚轻质抗裂砂浆 | |
20厚无机保温砂浆 | |
20厚轻质保温抗裂砂浆复合耐碱玻纤网(空调、挑檐、挑板) | |
素水泥浆一道 |
3.2承包方式:
乙方包提供材料、辅材及机械设备(含吊篮)和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包验收、包成品保护等,不包含试验。
3.3质量要求:
质量: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且达到甲方公司的质量管理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申报更高质量目标,以资竞标。
3.4工期要求:
暂定开始工作日期:2019年 8 月 1 日;暂定结束工作日期:2020年 6 月 1 日,暂定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305 天。具体按照甲方及政府指令为准。
3.5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按照“邯郸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标准实施,必创邯郸市优质结构、“邯郸市标化工地”、“邯郸市文明工地”、“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中建二局CI金奖”,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申报更高安全施工目标,以资竞标。
3.6报价原则及方式:
3.6.1本工程按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格式进行填报。
3.6.2综合单价中包含了所有的设备、机械、材料、人工费、管理费、利润、所有税金及其他规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人员、水电费用的投入、材料价和物价、人工费、运费上涨等相关费用,此表单价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费率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所公布的政策价格、税种或取费标准等)的变动而更改。乙方已经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
3.6.3工程量计算:以业主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3.7付款方式
3.7.1按月付款:
1)保温施工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次月付给当月已完成部分65%的工程款;
2)外墙保温全部完成,经六方(甲乙双方、监理、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已完工程80%的工程款;
3)项目全部工程竣工,经六方验收合格,由我方公司商务部结算审定后6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留3%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按国家保险条例)满后10日内付清(不计息)。
3.7.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供所在地工程款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9 %,甲方发票抬头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6D ,经营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账号: *********************** ,联系电话: ***-******** ,未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3.7.3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含网银)。
四、投标书格式
(一)、投标报价书及投标报价说明(格式见附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表);(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建二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邯郸东尚·名庭(S7地块)项目
2019年 月 日
投标报价书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邯郸东尚·名庭(S7地块)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文件内容,分包范围包括邯郸东尚·名庭(S7地块)项目外墙保温施工专业工程。
该报价为综合包干单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质量达到 合格 。
部位 | 做法 | 含税单价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2%) |
小学外墙 | 2厚配套专用界面剂批刮(YJ302) | 9% | |||
9厚1:2:8水泥石灰砂浆(材料甲供) | 9% | ||||
6厚1:2.5水泥砂浆找平(材料甲供) | 9% | ||||
10厚玻化微珠保温砂浆 | 9% | ||||
5厚干粉类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中间压入一层耐碱玻纤网格布。 | 9% | ||||
住宅外墙 | 5厚抗裂砂浆复合耐碱玻纤网 | 9% | |||
7厚轻质抗裂砂浆 | 9% | ||||
20厚无机保温砂浆 | 9% | ||||
20厚轻质保温抗裂砂浆复合耐碱玻纤网(空调、挑檐、挑板) | 9% | ||||
素水泥浆一道 | 9%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投标报价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报价说明:
1、本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提供材料、辅材及机械设备(含吊篮)和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包验收、包成品保护等,不包含试验。
严禁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投标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工程增值税税率为9%。
3、投标人可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性别 年龄 系 江苏祖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 为我司 河北省邯郸东尚?名庭(S7地块)项目 外墙保温工程专业分包 的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 ,其在公司授权职责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1、作为公司委派施工现场的法定代理人,是投标活动、合同签约、合同履约管理、现场管理、办理工程结算的第一责任人。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总包单位和分包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3、监督管理工程款的使用以及民工工工资的发放,对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并报请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各项生产工作,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和人力资源的管理。5、以本公司的名义负责河北省邯郸东尚?名庭(S7地块)项目的相关工作,被授权人所签署的一切文字往来资料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认可。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工程完工为止。
特此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 职务: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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