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福利中心活动场地、阳光房、围墙新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咸宁市福利中心活动场地、阳光房、围墙新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咸宁财采计备【2019】001117号”要求,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宁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咸宁市福利中心活动场地、阳光房、围墙新建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咸宁市福利中心活动场地、阳光房、围墙新建项目
2.项目编号:HBZC-CG-2019-XN007
3.采购内容:咸宁市福利中心活动场地塑化,活动场地土方,新建阳光房,新建围墙,户外拓展区设备采购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采购预算:93万元,最高限价91.447822万元。
5.工期:60日历天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2.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齐全、合格有效;
3.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8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刑事案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8.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9.提供【滑梯】具有由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10.提供【攀爬架或爬网】具有由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11.提供【荡桥】具有由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12.提供【油漆】具有由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13.本项目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获取时间:2019年08月06日-2019年08月08日(上午8:30分-11:30、下午2:30分-5:30分)
2、获取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西路16号(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楼)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1.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9日上午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送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西路16号(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3楼会议室)。
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采 购 人:咸宁市社会福利院
通讯地址:咸宁市社会福利院(咸宁市咸安区208省道甘鲁村(与十六潭路交叉口东延伸线300米处)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8171881199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西路16号
联 系 人:毛德华;陈平芳
电话:0715-8248999;1567230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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