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及车间水电设备安装工程(EPC)招标公告
基础设施建设及车间水电设备安装工程(EPC)招标公告
基础设施建设及车间水电设备安装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车间水电设备安装工程(EPC)(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国药控股创服医疗技术成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HBDP-HKZB-19012;
建设地点:国药控股创服医疗技术成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项目预算:总投资估算值约980万元;
建设内容:软水、污水处理及机械安装;车间电路及安装;车间水路及安装;车间蒸汽、管道及安装;钢结构、安装;车间排水管网、车间设备安装;宣传栏、提示牌;消防安检;雨水管道改造;装修部分包括:车间地面处理11400平方米;净化车间1000平方米;车间参观通道400平方米;车间办公室、淋浴房、更衣室300平方米;风淋通道12平方米;成品展示间40平方米,合计13152平方米。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全过程总承包;
建设周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达到规划设计要求和工程及相关货物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及装饰装修设计;
3.2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近三年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有重大伤亡事故,投标人应就上述问题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书。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最多只允许两家联合,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营业执照范围包括建筑安装;
②联合体应满足3.1-3.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⑥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或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一起报名。
注明:本次招标不给予投标人方案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分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7058-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售后不退。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留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报名表;
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30日9 时00分,地点为兆山襄阳工业园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药控股创服医疗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总
电话: 028-23906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老河口市世纪一品商铺12-1-122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10-8226665
2019年8月5日
联合体协议书
公司名称: (甲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公司名称: (乙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投标。
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 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 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项目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内部的资金结算、拨付由联合体内部协议确定,与招标人无关;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统一承担,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5)a 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竟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送招标人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甲公司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月日
乙公司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报名表格式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盖章) | |
注册地址 | ||
授权委托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包括座机、手机号、电子邮箱) | |
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 | |
执照号码 |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完整的或与原件不相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以下内容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报名审核后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 ||
报名登记时间: 年月日时 分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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