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局青岛-青岛-中粮-主体结构招标公告

八局青岛-青岛-中粮-主体结构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粮?大悦春风里(A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盟旺路365号
结构类型:剪力墙、框架结构
建筑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25043.1平方米(暂定地上建筑面积81228.3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814.76平方米)。

以上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量
施工图中的主体砼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清槽(人工与机械配合)、混凝土垫层(随打随压光)、地下室外墙防水基层处理与保护层施工、底板及车库顶板防水找平层与保护层施工、砖胎膜的砌筑、防水卷材压顶及拆除、钢筋(含马凳筋)制作及钢筋安装,砼的浇筑养护、模板的制作、支拆,脚手架系统的搭拆(含上人马道、标准化以外的安全通道、外架外挑网、卸料平台、施工电梯和塔吊基础下加固架等),满堂支撑体系平网,土建、安装等专业设计图纸上的预留洞口、水电井管道的吊模堵洞,出屋面管道,楼梯消防管道,消防箱背部等砼洞口的封堵(投标人退场之前所有封堵内容),空调室外机穿墙洞口(或套管)、燃气排风洞口(或套管)在一次结构墙体的预留预埋、所有卫生间、厨房(如有)、阳台砼上翻沿,地下室水泵房、换热站等有水房间周边墙体下部除门洞口外均做等墙厚砼上翻沿,人防封堵梁的制作倒运及摆放,内外墙对拉螺栓防水封堵及涂刷防水涂料(含材料)、螺栓切割及外墙脚手架眼、工字钢眼,止水带、爬梯及防锈处理及施工机械的所有设备基础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裸土覆盖的密目网、草皮由投标人提供;材料倒运。所有屋面、地下室及设备间等位置的设备基础施工在主体封顶后六个月内有图纸的,包含在合同单价中。排水沟、降水井砌筑、降水井降水至主体结构完成或满足设计要求。另外包含配合其他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包括塔吊的顶升锚固(包含锚固操作平台搭设)、配合爬架安装与爬升以及其他专业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各项配合工作。
乙方报价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及风险,施工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三.招标方式: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相关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GB50862),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以幕墙作为维护结构的建筑物和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幕墙及保温隔热层所占的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内层高≥2.2米的夹层(含设备管道夹层)计算全建筑面积,层高<2.2米的夹层(含设备管道夹层)按50%计算建筑面积),屋面架空层不计算建筑面积。装配式构件工程量按装配式构件尺寸以净立方尺寸计算,扣除洞口、墙砖、石材、窗框等装饰面层体积
材料损耗执行200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钢筋除外。
四.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19年6月10日竣工日期:2021 年 5月 15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前述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均为暂定日期,甲方有权在计划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含24个月)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实际开、竣工日期,具体以甲方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工程开工令(或通知)的日期为准。乙方将根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甲方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在合同约定的绝对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前述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因任何原因而增调。
乙方未按期达到上述关键节点,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按照25000元/天承担违约金。工期累计延误十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另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合格,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观感优良。取得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确保青岛杯,争创泰山杯。
六、《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的部分规定
以下所述中的“甲方”指招标人,“乙方”指与招标人签定《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并承担施工任务的中标人。
(一) 临时设施
塔吊基础施工,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道路及现场场地的硬化铺装,围挡基础施工及围挡安装、维护,场地清理、划分的卫生区域、道路、大门及门外道路的清理(含土方开挖及回填过程中清扫路面),板房基础、非标准化的钢筋房和木工房、排水沟(定期清理)等生产临建搭设所涉及到的人工费用,中标人在中标后安排1-2名保洁打扫招标人办公区、生活区等临建设施的卫生,已包含在乙方的投标报价中。
(二) 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每月 20日分包人报当月完成工作量,同时由双方确认上月承包人(包括发包人)供材料的超耗或节余情况(如出现超耗情况及时总结,并找出原因,若确实是分包人原因造成的材料超耗,相应损失应由分包人承担,按材料采购价格在本次付款时扣除)。
劳务部分价款支付节点及比例具体约定如下:
月度支付到已完产值的70%支付。
分包人在节点完成后上报完成产值,同时由双方确认上月承包人(包括发包人)供材料的超耗或结余情况,如出现超耗情况应及时总结,并找出原因,若确实是分包人原因造成的材料超耗,相应损失应由分包人承担,超供材料按采购价格加权平均价的1.2倍在结算中予以扣除,若恶意浪费或者挪用,按材料采购价格的2倍在结算中扣除;材料节约按照材料采购价格的加权平均价5:5分成。
以上进度款的支付以发包人付款为前提,承包人可根据发包人付款情况少付或延期支付。
3.竣工结算款:投标人承担施工项目全部完成并已办理交工验收、结算已定案、结清往来账务、开齐与结算一致的发票后并发包人的尾款支付给承包人后工程款(扣除相关费用、罚款)结算完12个月内付至 95 %,留5%为保修金,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贰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剩余保修金。分包人在所承担项目全部完工后 30 天内提交结算资料,一式 4 份(误差小于5%,否则分包人承担其超出部分10%的审核费用),承包人给予审核,审核定案后返回分包人 1 份。结算书加盖“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结算专用章3”后方才生效
4.财务税务规定: 全部税金包含在分包人的合同单价内,分包人每次领取工程款时,携带以下资料:(1)发票原件(盖发票专用章);(2)发票复印件“2份”务必盖公章;(3)税票复印件“2份”务必盖公章;(4)合同(合同第一部分即可、包括合同封面)复印件“2份”务必盖公章;(5)将账号、收款单位、开户行盖到收据背面或者提供机打账号、收款单位、开户行资料,收款账户资料不得手写;(6)发票需要在税务局网站验证真伪,将验证的界面打印并盖公章(步骤为:登陆地税局网站。点击“发票管理”,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即可查询)。
(三) 物资供应与管理
3.1甲方供应材料: 本工程需用的材料除承包人提供的钢筋(含马凳筋)、用于固定悬挑架埋在砼中的钢筋、装配式构件、灌浆料、PE条、垫筋和模板撑筋、套筒、砼、水泥、加工对拉螺栓和止水型对拉螺栓用的钢筋、各种埋件、砂石、石灰、各种砌体、保温、止水钢板、止水条、CI用油漆(中建蓝)、成品铁件、塔吊爬升或锚固用钢板、铝框木模板及支撑体系外、装配式构件等,其它的所有材料均由分包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比如:周转料具中的木方、木板、竹胶板、塑料模板、钢管、方钢管(除铝模板部分)顶托、底托、扣件、密目网、大眼网(投标人提供样品,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可拆卸对拉螺栓、制作悬挑脚手架用工字钢及钢丝绳、卡扣、快易收口网、钢丝绳、安全防护网、工字钢、铁丝、铁钉、绑扎丝、锯片、对拉螺栓止水片、补缝胶带、泡沫嵌缝条、钢筋保护层垫块、竖向墙体控制墙体厚度用垫块、塑料卡环、塑料护脚、增强PVC管(穿螺栓套管)、步步紧、蝶形卡、新型柱箍、墙柱根部角钢、成品保护的阴阳角(竖向柱墙、楼梯踏步采用现场旧的木模板)、电焊条、安全防护的油漆、电渣压力焊剂、施工场区内二级箱之后的电线、电缆、灯泡、灯头、灯管(钨灯)等照明设施、水准仪、经纬仪、石笔、粉笔、细线、棉丝等测量用具、砼养护用的薄膜、毛毡、草袋及养护剂、油布或塑料布、防雨布、雨衣、养护被、脱模剂、刷子、扫把等所有文明施工用具、氧气、乙炔、标示带、标识牌、楼层浇水用水管、临时用电辅助材料、螺母、垫片、砂纸、塑料管、成品钢筋保护垫木、塔吊大钩以下的钢丝绳等。
未列项主材发生时双方就实际情况可另行协商确定。其中周转料具中的木方、模板、竹胶板、钢管、顶托、底托、扣件、密目网、大眼网、制作悬挑脚手架用工字钢及钢丝绳、卡扣等组成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体系中的料具等由投标人提供一家周转料具租赁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单价由投标人按平米建筑面积报价,此单价的报价应尽可能低于或等于市场价格。
3.1.1工程所需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提前20天提报需用计划,上报材料计划必须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①工程实体材料(钢筋除外)投标人按照2003年山东省消耗量定额(定额无损耗率的由招标人、投标人共同确定损耗率)包干使用,如出现超耗情况,及时总结并找出原因,若确实是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超耗,甲方按超出部分材料采购价格的加权平均价的1.2倍从结算中扣除,若恶意浪费或者挪用,按材料采购价格的2倍在结算中扣除;如有节约,不分成。
②钢筋的损耗率按照1.0 %计算,超损耗部分(实际供应数量-图纸计算数量×1.015)按照超出部分材料采购价格加权平均价的1.2倍从结算中扣除;节约部分不分成。
承包人供应钢材时,废旧钢筋处理等事宜的约定:分包人必须尽最大努力利用在工程实体上,不得出现长度大于1.0米的钢筋废料,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分包人1000元罚款,须经承包人确认其为废料,然后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处理,处理的数量和价格须登记台帐,废料收益归承包人。
③采用机械连接的,机械连接套筒个数竖向构件分规格按每根钢筋每层一个接头计算,水平构件按定尺长度9m计算,超用部分按照加权平均价的1.2倍从结算中扣除。
④对拉螺栓:根据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的方案按照10次周转计算消耗量(不能周转利用的按一次摊销处理,能够周转利用的按照双方确定的10次周转次数计算消耗量),招标人供应的所有对拉螺栓(一次摊销的除外)均要回收。投标人超用的按照超出部分的加权平均价的1.2倍从结算中扣除,节约部分不分成。
⑤周转料具回收:支撑体系100%归还,钢管按照99.5%归还;木方分包人退还承包人时,不得低于领用量的95%,其中长度2米以上的不得低于领用量的80%;竹胶板按补充协议约定的消耗量计算,竹胶板余料、废料全部退库,扣件、顶托、底托等不得低于领用量的98%,超耗部分按采购价格加权平均价的1.2倍从结算中扣除。节余材料归承包人。
3.1.2甲方供材运至现场后,乙方负责卸车、验收、倒运、保管和使用。上述内容的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
3.2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设施及费用承担:
3.2.1机械设备:塔吊、直螺纹套丝机、砼泵、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汽车吊。
3.2.2设施:为投标人提供办公室、门卫室、淋浴房、养护室(包含养护保护箱)各1间,提供工人临时宿舍(不包括宿舍内床等设施)、公共卫生间,其余由投标人自行完成。
3.2.3办公区、生活区、场内道路的硬化、铺装等施工内容(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施工费用)。
3.2.4现场配电箱招标人提供到二级箱(包括二级箱及以上规格电箱、电缆招标人仅提供材料,安装、移位、巡检和维护由投标人完成,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包括并不限于加工场、库房等所有部位的临时照明设施由分包人提供并维护)。
3.2.5现场施工临时水及消防水系统由甲方负责施工,乙方负责维护及保管至主体封顶后六个月,施工楼层及加工厂灭火器由分包人提供并维护,数量及规格满足承包人要求。
3.2.6消防箱基础及电缆沟由乙方负责施工(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人工费用)
3.2.7分区之间围挡乙方负责安装、保管及维护。
3.2.8现场CI标语标牌,乙方负责安装。
以上内容除明确约束外,其他施工、安装、维护及保管等费用全部包含在乙方的投标报价中。
3.3乙方提供的物资、机械设备、设施及费用承担:除甲方提供的物资、机械设备和设施外,其余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甲方提供的周转料具,由乙方免费负责进出场和装卸工作并按要求做好退库工作,应加强管理、爱护使用不得丢失、损坏或随意切割、改制,如有发生照价赔偿。
(四) 施工机械、工具的提供
1. 施工机械:塔吊、砼输送泵、井架施工电梯、汽车吊,装配式灌浆机;甲供机械设备之外的全部中小型机械均由乙方自行提供,费用含在报价中。
2.生产工具用具:
生产用的手推车、灰斗、水桶、刮杠、靠尺、灰板条、镐、锤、锹、钎、安全帽、
安全带等工具用具及工人手头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五) 水电费
施工用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生活水电费装表计量,生活区设总水表、总电表,按房间分摊,在结算中扣除,否则按结算值的1%扣除。
(六) 配合费
报价中已含施工配合费,同时,乙方应负责提供:
1. 清土、挖土配合放线
2. 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等工作;
3. 现有脚手架与起重设备等的使用;
4. 协助甲方迎接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负责现场及场区外道路清理、标语标牌的安装;
5.工程完工后,结构验收前的工程保护、清理,以及协助甲方办理综合验收和交付工作;
6.安装专业预留预埋穿墙、楼板等洞口的封堵,管井楼层水平封堵。
7. 提供已有的卫生设施供共同使用;
8. 负责完成后的洞、槽修补(不含设计变更造成的二次修补、投标人工序及工期安排等自身原因造成返工引起的修补)。
9. 负责提供建筑标高50控制墨线。
10. 提供已有的水、电源接口供共同使用,并保证负荷满足要求;
11. 提供已有的现场照明、安全围栏、门卫和消防设施供共同使用;
12.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积极配合业主的销售工作,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内的施工,并按甲方指令时限完成。甲方根据销售或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重新调整,或对设计图纸进行有效的变更,或甲方指令乙方完成的工作,乙方应无条件、无偿给予配合,并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否则,乙方应当按照人民币10000 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金(按违约天数累计计算)。
(七) 竣工结算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办理竣工结算。
(八)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目标:确保青岛市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山东省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无较大安全隐患,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五。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杜绝一次3人以上(含3人)的群体轻伤、食物中毒事故;杜绝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或影响较大的火灾、机械、环境污染等非伤亡事故;杜绝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和各类投诉事件;不发生其它影响较大的事故及影响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行的事故、事件;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达标率100%;
(九)其他要求:
1.零工签证:零工签证数量按出勤工日计算。零工单价120元/天(含税)。
2.由于分包单位制作等原因导致的试验不合格,根据损失情况至少罚款1000元/每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模板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如达不到该标准,其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4.现场签证按甲方要求签证单格式办理,否则甲方不予结算。
5.塔吊指挥用工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另外计取。
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也不因任何政策性文件的变化而变动,一切风险全部包含在报价中。
7.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单位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复印件两份,每张证书上都需加盖公章)。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交至总承包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10.甲方提供住宿用房,床、床板,鞋柜、洗刷用具等生活用品由乙方提供。
11.其他详见合同。
七、 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书;投标书格式(附件二:投标书及投标报价单)
1. 投标书一律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用黑色碳素墨水、正楷字认真填写。
2.投标书中需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的位置,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
(三)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在封面的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递交正本、副本各一份。
递交时间:2019年07月 10日下午5:00;
递交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11楼1128室;
接 收 人:于娜娜 ; 联系电话:138*****172
(四)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 未按规定标识、加盖公章和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2.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3.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 同一内容出现两种及以上报价的;
5. 逾期送达的。
八、开标
1.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 15 日 ;
2.开标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1128室
九、评标
评标机构采用百分法对有效投标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
十、定标与授予合同
1.定标原则:
招标人按投标人的得分顺序与投标人洽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不向任何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十一、附件 1.施工图纸2.投标书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4.电子版图纸,图纸仅供参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结构 主体 中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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