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供应采购公告
副食品供应采购公告
副食品供应采购 | |
我部就副食品供应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名称(编号): | 副食品供应采购(2019-HJDH-1019) |
二、项目概况: | 配送地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目前为3个收货点,收货点之间最远相距约12公里且海拔相差200米,后期可能增加一个收货点,距离约5公里,通常一天配送一次,年配送额约450万元,本次招标选取2家中标供应商,由各伙食单位根据服务水平、结算价格自主选择配送供应商,服务期限一年。 主要服务内容:蔬菜类、肉类(含畜肉、禽肉)、水产类、禽蛋类、水果类、调料类、其他类的统一采购及配送。 1、肉类:如猪牛羊肉、禽肉及内脏等。 2、蔬菜类:如土豆、西红柿、尖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绿豆芽等。 3、禽蛋类:如鸡蛋、鸭蛋、鹅蛋及松花蛋、咸蛋等。 4、调料类:味精、酱油、干货、生粉、辣椒、花椒、食品添加剂等。 5、水果类:苹果、橘子、香蕉、葡萄、柚子、猕猴桃等。 6、水产类:鱼虾蟹贝足类海鲜、淡水鱼虾蟹贝类产品及干货。 7、其他类:熟食(猪耳朵、猪头肉、烤鸭、捆蹄等)、成品主食(油条、包子、粽子)、豆腐、千张、油果、糕点、粗粮、干粮等散装类,速冻水饺、速冻汤圆等规格保障类。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经营范围涵盖需配送食品,具备食堂大宗食品全天候本岛配送能力,在岱山县本岛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储藏冷库(或承诺中标后20天内具备本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 (一)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8日止(08:30—11:00,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发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东草马路2号。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供应商库内企业和我单位定点供应商可不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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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标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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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王先生电话:****-********/132*****003 |
附件:********3452.docx" target="_blank">授权委托书_********3452.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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