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百名农技推广专家培养工程”专家人选招标公告
第二期“百名农技推广专家培养工程”专家人选招标公告
各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农工办,泰州农业开发区党委组织部、农业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泰州市“百名农技推广专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泰人才办〔2014〕14号)精神,现就推荐泰州市第二期“百名农技推广专家培养工程”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在编在岗从事农技推广的专业技术人才,人员构成统筹考虑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行业。国家公务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较好地解决本行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能力,熟悉本行业领域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在本市范围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
2.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近五年来,省、市级科技进步奖(技术推广奖、丰收奖)获得者;市、厅级以上指令性课题主要完成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农业园区技术负责人。
三、推荐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隶属关系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在各地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经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后,于2019年8月2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择优确定最终专家人选。
四、报送材料
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泰州市第二期“百名农技推广专家培养工程”专家推荐表》(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3份)、《泰州市第二期“百名农技推广专家培养工程”专家人选名册》(A4纸打印,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以上表格请从泰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2.公示结果证明。
五、其他要求
1.精心组织安排。选拔泰州市农技推广专家,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很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扎实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注重倾斜基层。要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注重推荐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家,其中乡镇人员比例不低于70%。
3.严格审核把关。要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坚持按照推荐程序择优比选,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对上报的人选材料各地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客观。对于弄虚作假、虚报业绩、谎报成果的,实行审核责任追究制。
联系人:徐建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qq.com">********6@qq.com。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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