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常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常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PP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7月31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常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PP 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常财采计CN2019-A086)已经常宁市人民政府以常政函[2019]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授权主体为常宁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常宁市水利局,政府出资机构为常宁市乡镇集中供水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PP 项目

2.2 采购编号:常财采计CN2019-A086

2.3 代理编号:HNZY2019-CG-008

2.4 项目建设:本项目位于常宁市,项目内容包括:新建白沙水厂;提标扩建松柏水厂、洋泉水厂;新建503.48公里供水管网及3座加压站;新建各乡镇管网末端和现状主要水厂连拉管线及泵站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

2.5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25006.08万元。具体组成为:新建、扩建工程费用83824万元(含水厂及管网工程新增工程费用73824万元,末端管网工程费用1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59.92万元,预备费3953.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88万元,在建水源安全保障工程的工程费用6029.65万元及农村存量水厂评估价约为7501.82万元;城区存量水厂评估价约为12000万元,因项目建设融资结构变化建设期利息调整为5386.09万元。最终总投资以项目竣工验收后审计的金额为准

2.6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PPP(BOT+ROT+TOT)模式运作。经常宁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常宁市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指定常宁市乡镇集中供水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与常宁市乡镇集中供水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与常宁市乡镇集中供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30%。项目实施机构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合作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合同期内项目公司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在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新建、改扩建资产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得处置,包括出售和抵押);经营期限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及使用权、收益权无偿移交给常宁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7 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2年)。

2.8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下列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1.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1.4提供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1.5其他说明: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其他说明: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注:近三个月指2019年3月-2019年5月。

3.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提供银行存款的资信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贷款承诺函或银行贷款意向函原件,金额在进入 PPP 项目范围的本项目总投资的80%以上(含80%),即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本项目施工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

(4)类似业绩:至少承担过一个距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5年内总投资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PPP投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PPP合同;业绩有效时间按PPP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联合体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且不得超过3家,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及项目公司占股比例;

(2)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所有条款;联合体牵头人还应符合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施工单位资质应满足特定条件(1)、(3)。

(3)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投标人应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

4.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82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厅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6.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盖章的营业执照一份;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说明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http://www.ccgp-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2 采购人可能对本招标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投标人发布更正公告。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水利局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培元办事处桃江路12号

联 系 人:秦佳斌

联系电话:155*****1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室

联 系 人:梁学文、彭凯

联系电话:****-********182*****085

邮 箱:zhengyuan1301@163.com

10、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部门:常宁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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