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畈乡建明村文化休闲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大畈乡建明村文化休闲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浦江县大畈乡建明村文化休闲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第三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大畈乡建明村文化休闲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第三次)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大畈乡建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招标范围及简况:主要包括施工范围内的后厅及右侧厢房修缮等工程。 | |
2.2建设地点:大畈乡建明行政村石井于自然村。 | |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 |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38.3万元。 | |
3、投标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无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 | |
4、投标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5日10时00分至2019年08月07日 10时00分登录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 |
4.2招标人将于2019年08月06日10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3未取得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需自行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投标单位登录”按钮,申请企业账号并上传企业资料后,携带所需资料前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事宜详见《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领域交易主体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 | |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 | |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600.0元,采用现金方式,与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 |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07日10时00分 | |
5.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浦江县大畈乡人民政府三楼开标室 | |
6、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浦江县大畈乡建明村民委员会 | |
地址:浦江县大畈乡建明村石井于自然村 | |
联系人:王先生 | |
电话:138*****118 |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136*****127 |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电话:137*****852 | |
2019年08月05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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