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手术床、产床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骨科手术床、产床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宁远县人民医院骨科手术床、产床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8月06日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远县人民医院委托,对宁远县人民医院骨科手术床、产床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人民医院骨科手术床、产床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宁财购计【2019】011090号;
委托代理编号:HNGD2019-YZCG-026;
3、采购项目预算:154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项目采购预算(万元) |
宁远县人民医院骨科手术床、产床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54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依法(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08月06日17:00时至2019年8月13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4.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8月07日至2019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道县办事处(地址:永州市道县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家居精品馆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后续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2室,咨询客服电话:***-*******。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2019年9月06日14: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9年9月06日14:30时。
5.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6.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
6.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所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中。
6.4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0.1款项规定。
6.5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宁远县人民医院
(2)地 址:宁远县舜陵镇重华北路1号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 话:153*****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永州市道县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家居精品馆3楼
(3)联系人:蒋明亮
(4)电 话:180*****200
(5)E-MAIL:********62@qq.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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