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海科校区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质疑答复函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海科校区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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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编号:SCZZ-ZYDF-2019-012

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成都洁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19年8月1日

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海科校区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

四、质疑事项:

(一)招标文件“第6章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二、采购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的“(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里面:

1、招标文件原文描述: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20

离心机4台(两大两小)

(一)大离心机:

▲1、变频电机,微电脑控制;触摸式按键,数码显示;全钢机身、不锈钢离心室;电子安全门锁,独立电机控制;具有程序储存功能,10级升降速可调;故障自动诊断;RCF可直接设定及显示,无需RPM/RCF换算;运行中可改变转速,离心力,时间,等参数。

2.最高转速 5000 r/min

3.▲最大离心力 4650 Xg

4.▲最大容量 8X100ml(4000rpm)

5.转速精度 ±10r/min

6.定时范围 1min~99 min59s/点动

7.噪声 ≤60dB(A)

8.电源 AC 220V 50HZ 10A

9.功率 500W

10.配置 32X15ml

(二)迷你离心机:

1、外形设计精巧,模具一次成型;超低噪声,运行平稳;透明上盖,开盖自停,确保安全;大功率电机,经久耐用;标配8孔角转子,离心力大于绝大多数同类型产品;具有定时功能,数字显示;适用于中低速离心,微量管的沉淀和离心。

2、最高转速 6000 r/min

3、最大离心力 3000 Xg 7500Xg

4、配置 8*1.5ml(含0.5ml和0.2ml适配器)2*8*0.2ml PCR排管

5、噪 声≤50dB(A)

6、定时范围 1S~99 min59S

7、电 源AC220V 50HZ

4

质疑1:货物名称、单位、数量表述不清,货物名称为“离心机4台”,然而单位为“台”、数量为“4”,是将“离心机4台”作为1套计算总共4套,合计16台;还是合计离心机4台,(2台大离心机、2台小离心机)?

(二)招标文件原文描述: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40

画架

120cm-150cm木质附图3

70

质疑2:整个招标文件中并没有附图3;“120cm-150cm”表述不清,应明确长、宽、高中的哪项。

(三)招标文件原文描述: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27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实训室工位桌

长:600cm;宽:135cm;台高:75cm;二层高:115cm;铺绝缘胶皮

3

34

焊接工艺台

长:600cm;宽:120cm;台高:70cm;二层高:115cm;全高:185cm;带照明灯;铺绝缘胶皮

3

质疑3:技术要求中并没有对工位桌和工艺台的形状、材料做出基本要求,特别是第2层的长、宽做出要求。

(四)招标文件原文描述: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采购清单中如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

本章中上述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质疑4:招标文件里应注明本次招标产品哪些涉及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五)招标文件原文描述:

招标文件“第7章 评标办法”中:


3

产品生产厂家信誉

8分

1、大小离心机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得2分;

2、大小离心机生产厂商通过ISO9001认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得1分;

3、双目生物显微镜生产厂商通过ISO9001认证的得1分,通过ISO14001认证的得1分、通过OHSAS18001认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提供超纯水机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的得2分(提供授权书原件)。

技术类评分因素

质疑5:检测报告为针对已出厂单个产品出具的,检验报告为针对该型号系列产品出具的。因厂家生产周期、招投标时间,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应使用检测报告而是检验报告,可要求供应商在中标后提供产品提供供应产品的检测报告。

质疑6:“4、提供超纯水机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的得2分(提供授权书原件)。”与产品生产厂家信誉没有关系,不应放在此处作为加分项。

五、质疑答复

(一)针对质疑事项1、2、3、5、6答复的具体内容:

我公司已将贵单位质疑事项及内容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后续更正公告。

(二)针对质疑事项4答复的具体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若贵单位提供的产品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涉及则无需提供。

质疑答复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继续收集相关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法定质疑时间内进行再次质疑,也可以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出投诉。

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答复。

质疑答复人: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8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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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建设 校区 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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