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商务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商务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编号:15****-********-****
一、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二、采购项目:商务服务
三、采购金额(元):120000
四、拟定的供应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信息中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外经贸企业管理电子政务应用服务是商务部授权委托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就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利用互联网系统开展网上政务服务的体现,服务对象是省、直辖市、自治区辖区内从事外经贸业务的进出口企业,旨在降低政务服务成本,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方便进出口企业办理业务。外经贸企业管理电子政务应用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硬件设备的技术支持和日常运行维护。二是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日常运行维护。三是VPN专用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改造。四是受理进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重要工业品进出口许可证、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打证服务工作。五是受理进出口企业办理电子密钥服务业务。据自治区编办[内机编办发(2012)87号]文件,核定内蒙古自治区商务信息中心承担公共商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工作;承担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开展商务领域信息化推进、信息化培训与交流、宣传等具体工作;承担商务领域电子口岸、电子钥匙、加工贸易等审批端录入和许可证证书的出证工作;承担商务领域市场动态监测、预警分析、市场信息分析及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目前,实行商务部许可证管理局实施人员业务培训、内蒙古商务厅负责业务管理和指导、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具体服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信息中心独立承担的综合服务体系。内蒙古自治区商务信息中心成为自治区辖区内唯一具备硬件配套设施齐全、技术支持和系统运维管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优良等综合优势,能够独立承担外经贸企业管理电子政务应用服务工作的机构。内蒙古商务厅拟以购买服务方式采购外经贸企业管理电子政务应用项目,旨在采取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电子政务应用服务水平,保障电子政务应用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政务畅通、资源共享服务目标。鉴于内蒙古商务信息中心的职能归属及长期从事该项服务工作所具备的硬件设施优势、技术资源优势、技术力量优势,具有开展外经贸企业管理电子政务应用服务的唯一性和专业性特点。为保障外经贸企业管理电子政务应用服务有效开展,我厅拟在2019年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对外经贸企业管理电子政务应用项目,继续选择由内蒙古商务信息中心承担该项目服务工作,经费预算12万元(120,000.00元),此项目经费列入商务厅2019年专项经费预算。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晓龙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刘春晖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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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08月06日
标签: 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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