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步文街道办事处北仓路(步文街道段)绿色环保拆除工程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步文街道办事处北仓路(步文街道段)绿色环保拆除工程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步文街道办事处

乙方:福建省盛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3]ZJ[TP]*******-1的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步文街道办事处北仓路(步文街道段)绿色环保拆除工程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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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B10拆除工程拆除工程1国内8400084000//
合计:84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每一座房屋封房交付拆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并清运干净、整平;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采购人要求地点;

4.3交付条件:详见谈判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响应人拟派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职称或以上,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其中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指: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土建、房建工程、土木建筑、机械、爆破等)。机械设备配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数量备注1移动破碎建筑垃圾处理机1套2机械液压剪1套3多功能抑尘车2套喷射范围不低于50米4粉碎钳1套5切割机1套切割水泥板和彩钢板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工单位应将施工范围内的房屋拆平(含地梁拆除清理),并将拆下的房屋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木材、石料、砖头等)以及建(构)筑垃圾、渣土全部清运出拆除现场。具体要求如下:旧建筑物、构筑物、简易搭盖拆除清理至底层室内标高,并将拆迁场地平整至建筑物底层标高;拆除的旧料(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以及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保留的材料除外)由成交人处理并清运出拆除现场;在房屋拆除结束后及时将渣土及所有废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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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完成总拆迁工程量的50%后,成交人报送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进度付款申请单和有关资料经采购人审核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在完成所有拆除后,双方根据实际拆除面积(实际面积以监证方和甲方确认有效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按规定及时向发包人开具和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认可的足额正式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发票验证证明文件,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合同价的 10%; 履约担保形式:选择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缴交时间: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8天内且在工程合同协议书签订前缴交履约担保金; 履约担保期限:担保有效期自采购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日止。 履约担保退还:采购人于履约担保期限结束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或退还银行保函。。

9、合同有效期

所有房屋拆除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10、违约责任

5.1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常驻现场进行管理(常驻是指:每周在现场的工作日不少于5天,每天在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保证在岗。未经甲方批准,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和更换,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岗位证(如有)等、管理经验等资料。乙方如更换项目负责人(更换新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达到原有要求的同等或以上条件):需按每人次10万元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更换现场管理工程技术人员,需按每人次3万元支付违约金,工程实施中,由甲方对以上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擅自离岗,点名无故缺席,甲方需按每日每人次1000元支付违约金。5.2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管理工程技术人员,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岗位证(如有)、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和现场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继续履行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按每人次10万元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现场管理工程技术人员,需按每人次3万元支付违约金。5.3上述施工机械设备应在发包人通知后立即进场。响应文件内注明的任何一台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按时进场,甲方将按5万元/台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金。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进场必用的施工机械不得撤离现场,否则甲方将按5万元/台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金。5.4每一座房屋封房交付拆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并清运干净、整平。工期每延误一天,成交人应支付采购人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天累计计取。工期提前:不予奖励。工期每延误一天,成交人应支付采购人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天累计计取。工期提前:不予奖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一年之内,乙方不得参与甲方所招标的项目。。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如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6.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具体要求如第五条所述。6.2本工程竣工日期以乙方送交竣工报告并由甲方和有关部门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但需修改后才能达到验收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交甲方和有关部门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6.3合同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严寒天气、高温湿热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除不可抗力外)等一切风险因素所应扣除的合理期限,乙方在实际施工中不得再行要求甲方给予任何工期签证。但因甲方原因无法在施工日期内移交被拆除房屋的,可视情对该部分房屋的拆除作业给予工期顺延。乙方申请对该部分房屋给予顺延工期时,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并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未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或程序提出申请的,不给予工期顺延。6.4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风力8级(含8级)以上大风(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地震等级达5级以上(以有权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3、日降雨量达50MM以上(以有权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4、交通或政府部门公告不允许施工而影响施工的日期。6.5响应人应提供拟投入拆除的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况和拆除队伍情况【包括管理班子成员姓名、职称、岗位证书、和公司签订的经劳动部门签证的用工合同复印件(如有)和社保缴交卡复印件(如有)】。6.6响应人应提供拟投入拆除的设备工具清单。6.7响应人应提供拆除施工方案。拆除工程施工方案至少应包含主要拆除方法、现场安全保障技术措施、文明施工等。6.8响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6.9成交单位在成交公告结束后3天内应到采购人处商讨签订承包协议事宜,并在成交公告结束后5日内将机械设备安排进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步文街道办事处乙方:福建省盛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36号住所:平和县崎岭乡合溪村委会218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黄德亮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4*****698
联系方法:151*****83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元光北支行
账号:账号:161*****010*******

签订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36号


签订日期:2019年08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环保 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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