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区直单位办公通用设备询价(第四期)采购公告

茅箭区区直单位办公通用设备询价(第四期)采购公告

茅箭区区直单位办公通用设备询价(第四期)

采购公告

依据茅箭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茅箭区区直部门的委托,就其所需货物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MJGPC*******、MJGPC*******、MJGPC*******-1、MJGPC*******

二、项目名称:办公通用设备询价采购(第四期)

三、询价内容及预算:

第一包:湖北赛武当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电子显示屏(2次)询价(60000元)

第二包:十堰市茅箭区三堰小学办公设备(2次)询价(36000元)

第三包:十堰市茅箭区火车站小学试卷印刷一体机询价(20000元)

第四包:十堰市茅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控设备询价(27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所投货物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本次响应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以发布采购公告时最新一期的通知为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响应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附件所列性能参数完全一致),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响应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附件性能参数所在页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询价通知书下载地址:询价通知书(第四期)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9时(8:50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异议的,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时间后就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电子邮箱。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

九、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万玮娉 电 话:0719--*******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区财政局院内旧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电子邮件:symjgpc@163.com

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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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用设备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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