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谭港村5、7、8、9组)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国有土地(谭港村5、7、8、9组)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国土工告字[2011]3号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 海安镇谭港村5、7、8、9组 | 89149 | 工业 | ≥0.9 | ≥40 | ≤13 | 50 | 129 | 1290 | 1 |
1、编号:*******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
投资强度:16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海安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3月22日至2011年04月10日,到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4月11日至2011年04月22日,到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2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4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2011年04月11日9时 至2011年04月24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土地受让人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安镇整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要求,并通过环评。 3、土地受让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办结供地手续后30日内,由所在地镇政府负责划交土地,土地划交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一并与所在地镇政府签订土地交付合同。 4、土地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划交后6个月内动工,竣工时间为土地划交后2年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县海安镇江海东路22号
联系电话:********7374
联 系 人:吉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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