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室外给排水(第一期)工程、室外强电及设备(第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室外给排水(第一期)工程、室外强电及设备(第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海南省司法厅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室外给排水(第一期)工程、室外强电及设备(第一期)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0773-1041GNHN1041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司法厅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室外给排水(第一期)工程、室外强电及设备(第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以 琼发改审批函(2010)134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项目业主为海南省司法厅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安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仁兴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室外电气安装工程(其中:配电房电缆施工至医院、康复楼、厨房、业务会见综合楼、2#学员楼、1#习艺楼、行政办公楼、干警活动中心,电缆沟等工程)及室外污水管道安装工程、室外雨水管道安装工程、室外消防管道安装工程、室外给水安装工程。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室外强电安装及配电设备等、室外给排水工程建安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及机电设备专业一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副经理要求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3 月 25日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务中心二楼 23 窗口。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项目副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及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还须持《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4 月 18 日 9:00 整,地点为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14 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省司法厅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澄迈县仁兴镇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F15
海南公司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14E2室
邮 编: 邮 编:100089 570125
联 系 人: 韩先生 联 系 人: 黎先生 高先生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1 年 0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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