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护窗及防护网招标公告

区防护窗及防护网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七台河市中医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病区防护窗及防护网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现对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病区防护窗及防护网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病区防护窗及防护网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QZTB-********8
三、预算资金: 432,399.81元
四、采购内容:病区防护窗及防护网
五、具体如下:详见竞谈文件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完工。
七、服务要求:安全防护标准与银行、公安部门中空防爆玻璃标准一致。
八、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需具有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需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经营范围需具有白钢门窗厂、内外墙粉刷等经营范围,其经营范围能够满足采购项目要求,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和售后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人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应现场踏勘,以实地考察的影像资料到采购单位获取踏勘函,获取踏勘函后方可投标。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九、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5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5号)开标大厅。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成交原则: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所投包号最高限价。
十二、费用支付
招标代理费用。本次采购发生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十四、中标单位需做一个样板窗到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论证。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七台河市新兴区北岸新城六号大道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话:139*****429
采购代理机构: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5号
项目联系人:慕女士
电话:****-*******
2019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护网 防护窗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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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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