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公务车维保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公务车维保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公务车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9-243
标讯区域:地方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邵常福、****-*******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46号
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孔德兰、朱鑫磊****-*******、181*****026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公务车维保项目
采购品目:服务
行业划分:车辆维修服务
预算金额:入围。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车辆维修,拟入围1家供应商,服务期限1年(具体要求详见简易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具备完备的专业维修队伍。
(4)具有二类或以上车辆修理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谈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6月26日--2019年6月28日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五)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车辆修理资质原件、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7月 1日 16 时 00 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七一酱园A座2211(华春开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 7月 1日 16 时 00 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七一酱园A座2211(华春开评标室)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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