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综合教学培训楼整体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湘计社会[2003]209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委托湖南华新工程造价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的施工招标。本次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综合教学培训楼整体工程
2.2建设地点:师范大学南院校区内
2.3项目概况: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建筑面积6629㎡(以图纸计算为准)
2.4招标范围:基础、主体、水、电、消防等整体工程
2.5资金情况:单位自筹
2.6质量要求:优良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含贰级)。
5、投标申请人可凭单位介绍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所有资料备复印件一套)到长沙市芙蓉中路顺天财富中心大厦八楼(湖南省招标办)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4年8月17日至2004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综合教学楼整体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4年8月23日上午12:00以前送至湖南华新工程造价会计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9、资格预审及招标人选择的投标申请人的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
10、凡资格预审合格并由招标人选择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新工程造价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68号鸿富大厦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 峰程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