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桃计投(2003)194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委托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的施工招标。本次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建安工程
2.2建设地点: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法院院内
2.3项目概况:框架结构,共五层,建筑面积2441㎡(以图纸计算为准)
2.4招标范围: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一次装饰装修工程
2.6资金情况:国债资金100万元,县财政拨入150万元,自筹100万元,已落实
2.7质量要求:优良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申请人可凭单位介绍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所有资料备复印件一套)到桃源县人民法院二楼(桃源县漳江镇渔父北路4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4年8月11日至2003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建安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4年8月17日上午12:00以前送至桃源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桃源县建设局旁),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9、资格预审及招标人选择的投标申请人的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
10、凡资格预审合格并由招标人选择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桃源县人民法院
地址:桃源县漳江镇渔父北路4号
联系电话:
133*****898联系人:谢国新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洞庭大道西路125号
联系电话:0736—
**************联系人:张恂 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