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培训中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大同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培训中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的委托,就大同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培训中心设备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大同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培训中心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FHCG2019-H0801
三、项目预算:410000.00元
四、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
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大同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培训中心设备采购 | 1 | 项 |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
2. 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 供货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4. 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购买磋商文件要求,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 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有);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3.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和纳税缴纳凭证;
4. 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 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磋商文件发售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七、磋商文件发售:
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7日—8月13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
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9日14时0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同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话:139*****615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昌宁街196号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手机:188*****292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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