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绿化及部分硬铺装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绿化及部分硬铺装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 目: “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绿化及部分硬铺装工程监理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11-03-23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JL0100G11042
2011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领导(哈城综办呈【2011】1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绿化及部分硬铺装工程监理,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工程监理承包人。
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名称: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1.2 工程地点:哈尔滨市松花江沿江(道外段)
1.3 工程规模: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松花江江南岸城区段,西起滨州铁路桥,东至二十道街,全长3公里。该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监理。
1.4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1.5工程监理范围:
松花江沿江风景线(道外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养护阶段的工程监理;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2.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且经年检合格;
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园林绿化或市政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3投标人必须满足《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哈建发[2007]37号)文件第十一条的规定,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哈尔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大厅报名(电话:********),时间为2011年3月 23日至2011年3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
7. 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售后不退。
8.凡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总监岗位证书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省备案介绍信。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号
招标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三道街24号 中财雅典城6号楼3单元201室
邮政编码:150020
联系电话:****-******** 133*****902
传 真:****-********
联 系 人:龚晓红
电子邮件:hx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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