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南梁镇南常村矮化苹果密植标准化示范园项目招标公告

翼城县南梁镇南常村矮化苹果密植标准化示范园项目招标公告

翼城县南梁镇南常村矮化苹果密植标准化示范园项目招标公告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翼城县南梁镇南常村民委员会委托就翼城县南梁镇南常村矮化苹果密植标准化示范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翼城县南梁镇南常村矮化苹果密植标准化示范园项目

二、项目编号:LFZPZB-2019-153

三、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共三包,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类型

数量

备注

第一包

矮化苗木及栽植(苹果树苗)

28223

第二包

多功能开沟施肥机

2

乘坐式打药机

2

枝条切碎机

1

圆盘式割草机

2


第三包主要包括高空信息调配室工程、地面硬化、深井及配套设施及围网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第一包为签订合同后60日内;第二包为签订合同后30日内;第三包为120日历天。

4、预算价:*******.18元(其中第一包282230元;第二包161600元;第三包638197.18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第一包经营范围应包括苹果的种植及销售;

8、第二包经营范围应包括农机械的销售;

9、第三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建造师;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

第一包:(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苹果的种植及销售;(4)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限内)的网页打印件;(6)本公告第四条其他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二包:(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农机械的销售;(4)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限内)的网页打印件;(6)本公告第四条其他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三包:(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8)截止投标前最后一次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9)截止投标前三个月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原件;(10)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提供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1)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2)“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限内)的网页打印件;(13)本公告第四条其他所需的资格条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胶装成册(留存)。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08月08日-2019年08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00-17:00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另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8月29日10时00分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南梁镇南常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翼城县南梁镇南常村

联系人:李成彪

联系电话:139*****570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汾开发区河汾路中段广奇财富中心A座12层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355****-*******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7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标准化 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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