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雾化器等2019年度医疗第三十六批第一次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雾化器等2019年度医疗第三十六批第一次招标公告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复兴路28号

招标项目:2019年度医疗项目第三十六批第一次招标公告

投标企业须知:

一、公示时间

2019年08月07日至2019年08月13日

二、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聚焦超声

2017-CG-123-2018

2

雾化器

2017-CG-088-2018

3

眼内激光仪

2017-CG-099-2018

4

脉冲磁治疗仪

2017-CG-119-2018

5

康复踏车(肢体康复训练设备)

2017-CG-120-2018

6

2018年全自动智能染色机

2017-CG-142(2018)

7

麻醉台车

2017-CG-337-2018

8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

2018-CG-038

9

毛发皮肤观察仪

2018-CG-040

10

半导体激光治疗机

2018-CG-062-001

11

红外线治疗仪

2018-CG-078

12

四肢气压循环治疗仪

2018-CG-079

13

飞行时间质谱系统

2018-CG-092

14

双人生物安全柜

2018-CG-139

15

急救转运呼吸机

2018-CG-164

16

高清医用影像记录仪

2018-CG-166

17

术中神经监测仪

2018-CG-058

18

缺氧复氧培养箱

2018-CG-640

19

动物除颤仪

2017-CG-502

20

超声骨密度仪

2019-LSRW-038

21

膜厚测试仪

2018-CG-440

22

浪涌,etf综合测试仪

2018-CG-408

三、申请参与资格条件:

1.设备类(含信息化类)项目资格条件参见资格预审文件中条件设置,设备(含信息化类)详情见技术参数。(见附件)

2.耗材类项目须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直接投标,禁转包、增设代理层次等问题,其他相见技术参数。(见附件)对耗材类技术参数有疑问请联系程老师,联系电话********

3.若二次公告项目,即项目编号和参数未改变项目,则资格审查合格企业可不再重复报名和资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方式

2019年08月15日14:30现场报名审核(拒收未按规定的资审时间之后到场的企业递交的报名资审文件,当场审核不合格的企业不允许补充后再审!)

五、报名和审查提交资料:

1.“医疗企业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模板详见附件);

2.资格审查文件(模板详见附件)。

3.u盘存储的EXCEL格式的“医疗企业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PDF(文件大小不超过50M)或图片格式的资格审查文件。

六、审查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海淀区复兴路28号院门诊楼11层B区1106采购中心后勤3室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各投标企业应严格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特别是《遵守医德医风建设补充规定承诺书》。

备注:资格审查有监管部门现场监督,请准时参加。未经监管部门复核合格的资审文件视为不合格。企业资审合格后请保持通信畅通,开标时间将以电话联系方式通知企业,现场资审人员不知道具体开标日期,不要向资审人员反复询问开标日期,谢谢!

重要注意事项:投标企业递交的申请报名的资审资料中不允许出现影印件或扫描件,全部都应为占满A4纸满篇的原件复印件!如发现递交资料中存在影印件或扫描件一律按报名失败处理,提请广大的投标报名企业仔细递交的相关资料。


标签: 医疗 雾化器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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