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雾化器等2019年度医疗第三十六批第一次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雾化器等2019年度医疗第三十六批第一次招标公告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复兴路28号 | |||||||||||||||||||||||||||||||||||||||||||||||||||||||||||||||||||||
招标项目:2019年度医疗项目第三十六批第一次招标公告 | |||||||||||||||||||||||||||||||||||||||||||||||||||||||||||||||||||||
投标企业须知: 一、公示时间 2019年08月07日至2019年08月13日 二、项目内容
三、申请参与资格条件: 1.设备类(含信息化类)项目资格条件参见资格预审文件中条件设置,设备(含信息化类)详情见技术参数。(见附件) 2.耗材类项目须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直接投标,禁转包、增设代理层次等问题,其他相见技术参数。(见附件)对耗材类技术参数有疑问请联系程老师,联系电话******** 3.若二次公告项目,即项目编号和参数未改变项目,则资格审查合格企业可不再重复报名和资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方式 2019年08月15日14:30现场报名审核(拒收未按规定的资审时间之后到场的企业递交的报名资审文件,当场审核不合格的企业不允许补充后再审!) 五、报名和审查提交资料: 1.“医疗企业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模板详见附件); 2.资格审查文件(模板详见附件)。 3.u盘存储的EXCEL格式的“医疗企业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PDF(文件大小不超过50M)或图片格式的资格审查文件。 六、审查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 |||||||||||||||||||||||||||||||||||||||||||||||||||||||||||||||||||||
备注:资格审查有监管部门现场监督,请准时参加。未经监管部门复核合格的资审文件视为不合格。企业资审合格后请保持通信畅通,开标时间将以电话联系方式通知企业,现场资审人员不知道具体开标日期,不要向资审人员反复询问开标日期,谢谢! 重要注意事项:投标企业递交的申请报名的资审资料中不允许出现影印件或扫描件,全部都应为占满A4纸满篇的原件复印件!如发现递交资料中存在影印件或扫描件一律按报名失败处理,提请广大的投标报名企业仔细递交的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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