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气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机动车排气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南海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购机动车排气检测设备询价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采购编号: NHGP********X0007 采购品目:专用设备 开标时间:2011-04-01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电子化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NHGP********X0007

南海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购机动车排气检测设备

2

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不透光烟度计

2

滤纸式烟度计

2

五组分排放分析仪

2

发动机转速测量仪

2

便携式无线同步显示器

2

监控摄像机

1

车牌识别视频服务器

1

摄像机安装支架

1

车载式车顶空调

1

车载蓄电池供电系统(UPS+蓄电池)

1

LED液晶公告显示屏

1

笔记本电脑

1

工业控制计算机

1

串口集线器

1

激光打印机

1

无线路由器

1

便携数码相机

2

车载配套音响

1

急救药品箱

1

灭火器

2

对讲机

2

移动检测车改装

1

车载控制柜

1

防震材料

1

采样管收放器

1

设备安装辅材

1

检测系统

1

视频识别系统

1

3

准入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具有工商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

4

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伍仟零肆拾元整(小写:335,040.00元)

5

供应商报价

办法和时间

1、在南海区政府采购网(www.nhgp.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

2、网上报价/开标时间:报价人须于 2011年 4月 1 日09:30 前(北京时间)在南海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报价。报价人必须在充分理解本项目询价文件中的所有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参与报价;一旦报价,将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网上报价前,务必在南海政府采购网(www.nhgp.cn)电子化采购平台下载并阅读本项目详细的询价文件,并根据询价文件制作报价文件,以附件的形式(word文件格式)在网上上传,否则后果自负。网上报价与上传的报价文件的报价必须一致,否则,以网上报价为准,按报价比例调整报价文件的报价。

6

咨询答疑

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11年 3月 28 日17:30前,登录“南海区政府采购网”,在“采购实施→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疑问,逾期不受理。采购中心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南海区政府采购网站“采购实施→投标答疑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陆南海区政府采购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

报价币种

人民币

8

报价保证金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递交注册保证金,具体事项详见询价文件“报价须知”第五点。

2、本项目不需另行增加收取报价保证金。

9

评标方法及说明

1、报价审查:询价小组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文件作审查,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实行现场告知,由询价小组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询价小组一致审核通过的报价人方为有效报价供应商。

2、询价小组进行综合评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依照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多个供应商报出相同的有效最低价,则最先网上报价的有效报价供应商成交。

10

结果公示

网上询价结果将在询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在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11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新四路7号(即南海区政府北墙对面)

邮编:528200

网址:www.nhgp.cn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 传真:****-********

技术支持电话:****-********

工作服务时间: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2

项目采购人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邮编:528200

联系人:江小姐 电话:0757- ******** 传真:****-********

13

采购监督

采购中心监督电话:****-********

14

采购服务费

执行佛山市南海区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编号:粤费南JY1065号),收费标准详见南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nhgp.cn > 电子采购 > 电子化操作服务指南>供应商>收费标准,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03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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