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BOAOZB********
采 购 人:河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8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数量及需求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项目名称:河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项目 |
项目标书编号:BOAOZB******** |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42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龙、赵媛 ****-******** |
采购内容:电动自行车维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及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之日内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b.法人授权委托书;c.被授权人身份证;d.“信用中国”企业查询结果打印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88号华凯中心六楼625室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谈判地点: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88号华凯中心六楼会议室 |
评审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联系人:孙龙、赵媛 |
联系方式:****-******** |
传真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
备注: 采购预算金额:120000元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一节 谈判文件前附表1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项目名称:河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项目 |
采购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 | |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 |
2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3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生产、代理或经销本项目资格且能提供优质服务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谈判有效期为60天(总日历天数) |
5 | 谈判保证金金额:叁仟元整。 开户名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邯郸银行石家庄新华路支行开户行号:3131 2100 8210 账 号:8762 6010 0100 0042 04 财务部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述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谈判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通过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汇入的方式缴纳;个人汇款或现金交纳为无效交纳。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因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6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另附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且签字印章齐全的扫描件文档电子版(U盘)一套。 |
7 | 采购人:河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龙、赵媛 电 话:****-******** |
8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9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88号华凯中心六楼会议室 |
10 |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注:本项目预算为120000元,供应商投报综合折扣率。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合同终止执行。 ①预算执行完毕;②合同有效期满。 |
11 | 现场踏勘:自行勘察,不组织。 |
12 |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
13 | 履约担保金:不提供 |
14 | 谈判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 1、谈判轮数不少于两轮; 2、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所有仍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
1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响应文件格式”中指定的位置和要求签字或盖章。 |
16 | 备注: 本谈判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款。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无效处理。 |
谈判文件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评审表
本须知前附表2集中列示了资格性、符合性评审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谈判小组判断供应商的谈判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资格性要求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一致 | 与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一致 |
2 | 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 | 响应文件内附有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3 | 谈判响应声明 | 有效 | 响应文件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开具且授权书有效 | 原件(开标时单独携带一份) |
5 | 谈判保证金 | 缴纳至指定账户 | 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截图 |
6 | 近三年重大违法记录信息 |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 | 投标截止时间后以网站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7 | 承诺书 | 有效 | 响应文件正本中附原件 |
结论 | (通过/不通过) |
注:1、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中的二维码要求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审查不通过。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声明应将原件附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开标时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其他证明资料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将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3、近三年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应通过以下途径查询: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现场查询,失信或有不良记录的单位按无效处理,承诺书按照文件要求签字并盖章。
4、未按以上条款中要求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或复印件、谈判时未提交原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证明资料缺项、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按不合格处理。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不通过评审,其报价将被否决。
符合性要求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谈判文件须知”第3.3条报价要求。 |
2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谈判文件须知”第3.6.1条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规定。 |
3 | 服务周期 | 符合第二章“谈判文件须知”第1.4.2条交货期的规定。 |
4 | 响应文件份数 | 是否按照谈判文件要求 |
5 | 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有效 |
6 | 其它实质性响应条件 | 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
结论 | (通过/不通过) |
注:
1、未按以上条款中要求将资料附于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缺项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按不合格处理。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不通过评审,其报价将被否决。
第二节 谈判须知
一、说明
1.1 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 项目概况
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
1.3 合格的供应商
1.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
1.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报价的;
(3)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报价的。
1.4 采购范围、服务周期
1.4.1 本次采购范围: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
1.4.2 本采购项目的供货期: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
1.5 联合体形式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
1.6 踏勘现场
1.6.1 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6.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6.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 参与谈判的费用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2.1.1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1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谈判文件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响应文件
3.1 一般要求
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3.1.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3.1.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3.1.4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3.2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谈判保证金
(5)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
(6)供应商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3.2.2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3 报价要求
3.3.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3.2报价一览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一览表的要求报价。该报价为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包括完成本须知第1.4.1所述采购范围内的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修改。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报价构成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处理。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3.4 保证金
3.4.1谈判文件前附表1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前附表1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以一方名义交纳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2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3.4.3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采购人如有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并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成交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3.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符合本章第1.3项资格要求,以及“谈判文件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要求评审表”中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5.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应附资料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
3.6 响应文件有效期
3.6.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
3.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7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7.1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的份数为谈判文件前附表1中规定的数目。每份响应文件须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并分别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3.7.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7.3 在谈判过程中,应谈判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于密封袋(盒)中,保证其密封性,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作为密封章。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谈判开始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4.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2.1 供应商在本章第4.3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2.2 在本章第4.3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4.3.1 供应商应于谈判邀请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3.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和谈判开始时间见谈判邀请中规定的地点和时间。
4.3.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等相关信息。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5.1 谈判小组
谈判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河北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谈判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谈判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谈判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对报价进行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5.2 谈判
5.2.1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相同的谈判机会。
5.2.2第一阶段谈判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三项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进行谈判。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仍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同一截止时间前进行最后报价。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逐步明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完善合同内容。据此谈判小组可以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进行第二阶段谈判。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5.2.3第二阶段谈判
(1)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参加第一阶段谈判的供应商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正的方式,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做出响应。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应当要求在谈判结束后同一截止时间前递交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规定递交的,视同在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
修正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正的响应文件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修正的响应文件为准。
(2)在第二阶段谈判过程中,不能确定成交结果的,谈判终止,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2.4谈判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
5.3 响应文件的澄清
5.3.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3.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报价构成表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与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3.3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4推荐成交供应商
5.4.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从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供应商中,按本章第5.3.2项关于计算错误修正原则,确定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按照经评审后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4.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
(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2)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5 谈判的特殊情形
5.5.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进入谈判程序。
5.5.2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但达到二家的,谈判小组认为继续谈判能够引起充分竞争且技术上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报价低于预算,可比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经评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书面通知供应商当场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予以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5.5.3项目经延期或重新组织采购后,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仍只有一家的,经评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书面通知供应商当场改作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6 谈判终止
5.6.1 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谈判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6.2 谈判小组应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5.7保密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6.1成交信息的公布
谈判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与“河北省气象局官网”上将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2询问及质疑
6.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6.2.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6.2.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6.2.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6.2.5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2.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6.2.7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6.3 成交通知
6.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3.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谈判文件前附表1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6.3.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6.3.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6.4签订合同
6.4.1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6.4.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4.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4.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其他规定
7.1 成交供应商需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7.2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执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的通知(冀财采【2014】10号)。
第四章 采购数量及需求
一、采购数量
预估规模:河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及下属地市中心240辆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基本信息:品牌:澳柯玛;型号:F-35;制造商:青岛澳柯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二、采购商务需求
*1、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货物维修工费、提供配件及材料费、有关货物材料的运费、相关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
(2)本次采购报价方式为:按照给定的各项维修场景,单项单价进行统一折扣报价。折扣报价=优惠后的价格/原价*100%。
供应商对“折扣报价”以百分比进行报价,精确到百分位,对于小数点后三位数字,无论大小,一律舍去,且合同价执行舍去后的折扣。
例:折扣报价为80.151%则按照80.15%计算,折扣报价为80.159%则按照80.15%计算。
(3)本次采购最高折扣上限为100%。超过上限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总预算12万元,合同有效期满或预算执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执行。
为保证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竞争,如所投项目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成本价的为无效投标。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方式:采购人根据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验收。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合同总额的60%,合同执行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
注:以上商务要求中标*的商务要求为重要条款,供应商不满足或未完全响应即为无效投标,但可以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
三、采购技术需求
1、服务要求
(1)要求石家庄市区4小时内,其他地市12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实施维修;
(2)为采购方车辆建立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对送修车辆成交人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换,更换的零配件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零配件。
(3)在维修过程中,成交人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通知采购人。
(4)成交人提供全天候应急服务,做到小修车辆随叫随到,大修车辆优先安排,保证小修不过夜,大修按标准维修执行,有特殊要求的实行24小时加班加点不间断工作。
(5)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视情进行相应的索赔。
(6)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由承修单位承担责任。
(7)成交人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
(8)成交人应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招标方的权益。
(9)成交人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2、维修场景
序号 | 配件及维修项目 | 维修或配件技术指标 | 单位 | 价格(元) |
1 | 仪表盘维修 | 各指示灯显示正常 | 项 | 100 |
2 | 仪表盘更换 | 控制器:锂电专用正弦波 主线束:1113W-3-C-1950主线 电源线:3100W-3-400电源线 传感器:A型助力传感器W800 磁环:A型磁环(国产) 表头:CD28-LD单锁 | 个 | 200 |
3 | 充电器更换 | 充电电源:220V 50Hz 充电时间:6小时。 电池充电次数:1000次 欠压保护:50.5±0.5A 限流保护:12.5±0.5A 放电循环:1000次循环剩余容量60% | 个 | 100 |
4 | 更换电池 | 类型:锂离子电池 电池容量:60v12ah | 个 | 1200 |
5 | 电机维修 | 德国博世电机 | 项 | 100 |
6 | 电动系统维修 | 德国博世控制器 双模双动力 日本唐泽涨闸 | 项 | 100 |
7 | 电动自行车轮毂更换 | 16"毂刹无刷黑色长寿花 双层铝合金刀圈 | 个 | 150 |
8 | 电动自行车外胎更换 | 16*2.125台湾正新轮胎 | 个 | 50 |
9 | 电动自行车内胎维修 | 16*2.125台湾正新轮胎 | 个 | 10 |
10 | 电动自行车内胎更换 | 16*2.125台湾正新轮胎 | 个 | 50 |
11 | 电动自行车I类配件更换 | 前泥板/后泥板/靠背架/前叉/鞍座管/鞍管束/前泥板支棍/后泥板支棍/闸线/减震/座椅垫/脚踏/靠背垫/车梯/筐支棍/筐叉/飞轮/尾灯/防护片等 | 项 | 20 |
12 | 电动自行车II类配件更换 | 鞍座/车筐/链条/前叉/齿盘/曲柄/前轴棍/前置随动闸/抱闸/转柄等 | 项 | 50 |
注:采购人实际发生的维修场景超出上述给定范围的,由成交人提出价格申请交由采购人审定结算。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 期:
目 录
一、谈判响应声明
二、报价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谈判保证金
五、供应商必须提交的其他资质文件
六、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
七、供应商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谈判响应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编号:),代理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且签字印章齐全的扫描件文档电子版(U盘)一套。
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承诺:
(1)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行为;
(2)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欠缴、漏缴行为;
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六、我方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我方同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七、如果在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响应文件在有效期内撤回,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全称 | ||
折扣报价(%) | ||
服务期限 | ||
质量标准 | ||
备注 | ||
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印鉴) |
注:供应商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且与谈判响应声明的内容一致,否则可能导致谈判响应被拒绝。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谈判会议会上单独出示本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天,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如代理人参加谈判,谈判会议上单独出示本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
六、供应商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承诺书(见附4)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六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确定成交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审组织
谈判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河北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谈判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审内容
谈判小组从报价、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对所有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四、评分规则
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值法计算。
五、确定成交原则
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作为参考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依据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谈判方提供的质量和服务等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方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第二次报价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谈判小组对相同报价谈判方设备质量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其中一家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所有成交候选人或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由于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六、评审程序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审查,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其他不良记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相同的谈判机会。
第一阶段谈判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三项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进行谈判。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仍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同一截止时间前进行最后报价。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逐步明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完善合同内容。据此谈判小组可以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进行第二阶段谈判。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第二阶段谈判
(1)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参加第一阶段谈判的供应商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正的方式,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做出响应。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应当要求在谈判结束后同一截止时间前递交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规定递交的,视同在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
修正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正的响应文件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修正的响应文件为准。
(2)在第二阶段谈判过程中,不能确定成交结果的,谈判终止,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附1:
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全称 | |
折扣报价(%)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附2:承诺书
承诺书
我方郑重承诺:
我单位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如若发现我公司有违法经营活动,愿自动退出本项目采购活动,给采购方带来的损失,愿依法赔偿。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年 月 日
请点击下载原文件:************************3.doc" title="竞争性谈判文件-体彩电动车维修(3).doc">竞争性谈判文件-体彩电动车维修(3).doc
招标
|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